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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汤姆·华森)

“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罗9:14

“全能者岂能偏离公义?”——伯8:3

 

第一,神没有必要向祂的创造物解释祂的作为。既然不会有一个人对君王说:“你做什么呢?”(传8:4)对神就更不可能这么说了。我们常说:“神是万主之主,祂有绝对的主权对待祂的创造物。”这就够了!因此,我们不能说祂是不公义的。“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1)神有权拯救这位,而不拯救那位;祂的公义无法被责问或受污染。如果有两个人欠钱,你可以免了其中一人的债,收取另一个人的债,而不算不公义。如果有两个犯人被定死罪,国王可以赦免一个人,而不赦免另一个人:不是因为国王违反了法律让另一个人遭难,而不公义;也不是因为他行使国王的赦免权,放了另一个人,而有什么不公义。

第二,虽然有些人被拯救,有些人灭亡,但在神却没有什么不公义。因为,灭亡之人的灭亡是因他们自己的缘故。“以色列啊,你……自取败坏。”(何13:9)神提供救赎的恩典,而罪人拒绝了。神一定要赏赐恩典吗?如果医生医治病人,而病人拒绝了,难道这医生还有必要医他吗?“我呼唤,你们不肯听从”(箴1:24);“以色列全不理我”(诗81:11)。神没有必要勉强人接受祂的怜悯。如果他们存心敌挡神所提供的恩典,他们的罪就要被视为他们灭亡的原因,而不是神的公义使他们灭亡。


(选自作者著《系统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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