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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我”完全死去(陶恕)

那个旧日的“我”必须全然钉死;这正是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二章20节所说的。我们不能局部地死去,非死即活。这好比饮用一杯有毒的水。它不必是百分之百有毒也可以将你杀死;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毒性也可以。事实上我认为,假若只有百分之一的话,这杯水因毒性不明显就更为危险。一杯有百分之百毒性的水能立刻叫你死去,但一杯只有百分之一毒性的水却会叫你死得更缓慢、拖延,也更为痛苦。

在我们基督徒的经验里,即使只有一点儿旧日的“我”存留着,已非常危险,就好像你整个自我全都是毒,足以摧毁你。

这正是保罗的意思。“老我”必须完全除掉,“新我”必须完整来到。“老我”已被钉在十字架上,我们死去,却以先前从未有过的活力生活。我们存在的种种本质,不再是被自己的生命,而是被我们宝贵救赎主的生命所渗透着。通过钉死“老我”,基督的生命在现世的基督徒生命中,都可以实践出来、行出来和活出来。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是《加拉太书》第二章20节的精意所在。是在我里面的基督改变了整个世界;除非“老我”被除去,否则基督的生命就不能临到我身上。然而,许多基督徒仍拼命抓着“老我”。他们极害怕会失去什么,以致忘记了耶稣曾教导说:“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5)除非我们愿意舍去,否则永远不能得着神为我们所预备好的。

(选自作者著《同钉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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