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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在神的启示中(保罗·华许)

“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5-7

 

约翰写第一封书信的目的很明确,为使信靠耶稣基督的信徒能获得永生的最大确据。在此,使徒列出了一些真正归信的确据或基本特征,让我们借此省察自己的生活,试验自己的信仰是否真实。下面这句话可概括这些特征中的第一个:基督徒要行走在光中。他的生活方式要遵从神的本体和旨意,就是神向我们所启示的。

 

神就是光

《约翰一书》第一章5节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宣告:“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翰在写作中经常用到“光”和“黑暗”,仔细查考它们在这句经文中的意思特别重要。乍一看,光和黑暗的对比让我们最直接地想到道德上的对立:善良和邪恶的区分,或圣洁与亵渎的距离。这样的解释也完全符合圣经有关神的圣洁特性的描述。然而,当约翰写“神就是光”的时候,不仅只是提示神在道德上的纯净,还表明了祂是神,将自己显明给世人。圣经中的神不是隐藏的或是在黑暗中的。祂已通过创世、历史、圣经,特别是祂的爱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救赎工作彰显了祂自己。

考虑一下《约翰一书》写作的历史背景,我们或许更容易领会“神就是光”这句话的意思。当时,约翰写信对象的教会(或几个教会)正遭受一种虚假教导的影响。这后来演变成“诺斯底主义”,一种夹杂了希腊哲学、犹太教神秘主义和基督教教义的思想,成为历史上冲击教会最严重的一个异端。它是一种隐晦难测的宗教,充斥着迷思和隐秘的知识,宣扬的是一个隐藏的神,而只有真正归顺或超属灵的最上层信仰人士才能感触到它。

为驳斥这一危险、令人跌倒的异端邪说,使徒约翰直接向教会解释说,“神就是光”。使徒亲眼目睹道成肉身的神,也领受过圣灵的教导。这些见证说明神已经将自己和祂的旨意显明给世人了。与错误的教导不同,神没有隐匿在暗中,祂的真理也不是仅掌握在自封为“超级使徒”的几个人手中。任何人只要相信基督,经历从祂而来的重生,都可以认识祂,明白祂的旨意。在书信的结尾,约翰掷地有声地说:“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壹5:20)

知道了书信里的证据和写作的历史背景之后,我们可以满有信心地总结出,“神就是光”这不仅指神完美无瑕的道德属性,还表明了祂和每个在耶稣基督里面的信徒之间的关系以及给他们的启示。神并没有避开祂子民的面,而是满有恩典地将自己的性情和旨意显明给他们。在祂的光照中,我们知道祂是主,是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仁义的主。祂指示我们何为善,向我们所要的是什么。因此,在谈到新约将要成就的时候,耶利米预言,“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1:34)

 

“相交”的含义

我们现在查考下“相交”这个词,找出它确切的含义。这个词的英文是“fellowship”,翻自希腊名词“koinonía”,常用来描述联合、聚会、交通或集体参与。在《约翰一书》的背景下,一个人若自称与神相交,乃是在口头宣告他里面的信心,将自己看作是神的儿女。那些还没与神相交的,则没有归信,活在神的忿怒下,在自己的过犯和罪恶中垂死挣扎。

近来,《约翰一书》里提到的“相交”一词被大大地误用。如今,有人认为并教导说,约翰在这里不是谈论那些因信得救的人和尚未归信者之间的区别,而是为了辨别与神有亲密交通的“属灵的基督徒”和无此交通的“属肉体的基督徒”。这样的解读不仅严重背离此节经文的原意,更不符合约翰写整卷书信的目的。他不是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是属灵的,还是属肉体的。”此外,第7节的经文教训说,只有那些在光中行走的人才能在神爱子的宝血洁净中有指望。如果行走在黑暗中的是属肉体的基督徒,那么他们则在基督宝血洁净救赎的果效之外,之前提到的教导对于基督徒来说都是不可信的。

鉴于这些真理,我们可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与神相交是基督徒所享有的特权,是基督救赎工作带来的恩典和祝福;相反,不与神相交则是未归信的,是与神分离的,沉沦在永久的危险中。

 

基督徒行走在光中

现在,我们要来谈一谈真基督徒的首要特征:他行走在光中。“行走”的英文是“walk”,翻自希腊动词“peripatéo”,意思是四处走动。当作比喻用时,可描述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或言行举止。此外,我们要注意到,“行走”用的是现在时态,说明这是一个持续的行为,进一步证明了约翰用这个词来指一个人的生活风格、处事方式或行事习惯。因而,神的真儿女的首要特征为——行走在光中,生活方式符合神所显明的本体和旨意。反之,虚假的归信者则行走在黑暗中,在生活中主动甚至故意忽视神的存在,其行为很少符合圣经中所描述的神的本体或旨意。

当思考第一条试验真正信仰的标准时,我们务必要明白,约翰没有说一个基督徒能够或将会达到某种远离罪恶的完美水平,也没有错误地要求基督徒在一生中必须达到一种不犯罪的成圣标准,更没有建议基督徒的生活必须总要完美无缺地折射出神的本体和旨意。他只是简单地说明,真信徒的生活或整体行为将体现出对神本体和祂旨意的顺从。此外,虽然信徒的生活可能会遭受各种争战的打击,会被不间断的失败所伤害,但他的生活和行为与一个非信徒仍会有很大的差别。得救的确据不是完美主义,或总能行走在神启示的光中。相反,救恩的确据在于省察自己的生活,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顺服神的本体和旨意。当发现自己的生命没得着改变,行为方式总在违背神所显明的本体和旨意时,我们就该大大地担忧了!

此外,在谈到自我省察时,我们不是指一段时间的某个时刻,或某件事情的发生期间,而是自成为基督徒那时起所持续的一生。我们不可能仅凭一天的自我省察便可断定神给我们的救恩确据。即便是最成熟的基督徒,有时也会走入道德的泥沼,在很少结果子的时候需要被修剪。仅凭仔细省察一件善事就宣告自己得救,这是不理智的。类似地,因陷入一次过犯就大大地自我定罪,也是愚蠢的。正确的省察贯穿于我们自归信那刻起的整个人生。我们必须扪心自问,在成为基督徒之后的生命中,我们是不是真的看到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说明我们已成为合神心意的人?下面的一个例子或许能有所帮助。

如果仅花一小段时间去观察一位认信基督的人,有那么一刻刚好拍到他犯下道德错误,就不能用这张照片去验证这个人是否是真的基督徒。因为一张小小的照片说明不了他归信之后的所有生活方式。然而,如果我们用电子摄像头及时跟拍他的一举一动,并持续多年这么做,我们便能收集足够的证据来判断他信仰的真实状态。如果他是真信徒,我们不会看到他生命中那种远离任何罪恶的完美状态,但会看到一个已翻转的生命正一点点地经历着改变,渐渐有遵从神的本体和旨意的样式。虽然基督徒有时脆弱,要经历难打的争战,在反复曲折中获取进步,但我们会在他一生中看到一些明显的改变,令他不断遵从神的本体和旨意。

 

我们行走在光中吗?

现在既然明白了这段经文的意思,我们则必须亲身操练这一真理了。我们行走在光中吗?神在圣经中已经向我们启示了祂的本体和旨意,你在生活中不断地遵从吗?我们的生活方式和非信徒有明显的区分吗?如果有人持续数月,客观地察看我们的生活,在受审的那天,他能够搜集到足够的证据支持我们信心的真实性吗?还是他所发起的案子因证据缺乏而不被法院受理呢?

“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壹1:5)。我们与那光有关联吗?我们行事为人犹如光明之子,且持续地结出良善、公义和诚实的硕果吗?抑或我们如外邦人一样行事存虚妄的心,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呢?我们承认耶稣是我们救主的宣告,被遵行天父旨意的行为所证明是诚实的吗?或是会因着缺乏属灵的生命,缺少对神性情的追随和违背祂所启示的旨意所证明是虚假的?

如果我们说自己是基督徒,却仍走在黑暗中,我们便是在说谎了。不管这样的谎言是存心而为,还是被当今肤浅的福音教训所误导,这都无关紧要。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必须进窄门,而不是走在通往灭亡的大路上。我们必须逃离那将要来的忿怒,在悔改和信心中接近神。我们必须寻求祂,直到我们的心知道已被祂得着。

如果我们说自己与神相交,并行在光中,那么便通过了约翰给出的通往得救确据之路的第一个试验了。我们已经置下第一块石头,在经文教导上建造了一堵希望之墙,用来抵挡仇敌的任何搅扰。为此,我们应倍感欣慰,而非飘飘然。接着,我们还必须经历约翰列出的其他试验,来省察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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