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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体”如何说服人去犯罪?(蓝嘉德)

神创造“意志”的用意,是要它单单选择对灵魂有益或灵魂认同的事——至少是在几个选项中,对灵魂比较有益、比较认同的事。我们很容易理解,一个对水蜜桃过敏的人,他会在水蜜桃白兰地(一种酒)和巧克力慕斯(一种蛋糕)之间,选择巧克力慕斯;我们也不难理解,一个讨厌花椰菜的人仍会吃花椰菜,因为她知道花椰菜有益健康。但是,如果一个人自愿选择喝下加了砒霜的葡萄“酷爱”(Kool-Aid),害死自己,我们又该如何解释呢?(Kool-Aid是美国的一种人工果汁饮料。但“喝下酷爱”这句俚语是源自于1978年在南美洲Jones Town发生的宗教集体自杀事件,有914人在带领者Jim Jones的要求下,喝了带有氰化毒物的人工果汁饮料。)

就连那些全然绝望的人,也会选择一件他认为是“好”的事情:“我宁愿死,也不要这样痛苦地活下去!”这是“意志”运作的基本原则,这也正是“肉体”引诱我们的地方。我们所讨论过的欺骗和试探,都有着相同的意图:说服“思想”,使它相信犯这个罪对灵魂有益,因此情感也渴望犯这个罪,最后,意志就选择去犯罪。

“肉体”所使用的招数千奇百怪,以下几个是我们要特别注意的,千万别被它骗了:

扭曲圣经

《约翰壹书》第二章1节同时论到福音所要达到的两个目的,一个是使我们成为圣洁,一个是当我们犯罪的时候,神应许会释放人心:“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也就是基督的工作,参约壹1:2)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如果“肉体”成功地说服你,使你只注意这节经文的后半段,这种罪的试探就像要你吃一块蛋糕一样,轻而易举地就达成了。如果你的“思想”以为福音只不过是在赦免人的罪,却没有把人从罪恶的权势中拯救出来,你就会更容易受罪中之乐的吸引,误以为所有犯罪所会造成的危险都会被基督挪走。“肉体”会使你成天歌颂这种腐化的福音:“我蒙恩得救真是幸福啊!我要尽情犯罪,众罪皆蒙赦免!”

双重标准

“一个感觉如此美好的事,怎么可能会错呢?”“肉体”不会说服信徒去相信奸淫是对的——也就是说,第七条诫命只是个玩笑;但它却屡次成功地使人认为,和自己的秘书上床这件事是个特例,或许在神的眼中,这是一件美事,因为这是“真爱”,自己当初实在不应该和现任的妻子结婚。

“肉体”使用的办法,就是让你以为自己的情况是个例外,例如:我不向国税局缴税,因为那是个邪恶的机构;我的税金只不过几百块美金,比起政府的贪污,根本算不得什么;如果我把这笔钱奉献给教会,岂不是更好吗?我有本事如期完成工作,所以,就算利用半天的上班时间,和伦敦、东京的朋友玩网路游戏也不为过。

使你蒙蔽在黑暗中

罪喜爱黑暗。我们的“思想”如果不明白神的命令,或完全弄错了神的心意,这就像一个人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摸黑攀登艾尔卡皮坦峭壁(El Capitan,位于优胜美地,是一个垂直的岩石峭壁)一样,必定会跌到谷底。

虽然我们的思想已经在基督里更新了,却仍然有些地方是黑暗的(参林前13:12),而“肉体”就趁机下手。如果我们忽视基督之道——我们脚前的灯(也就是圣经,参诗119:105),我们就会在黑暗中摸黑、跌倒。

“肉体”借着使我们留在黑暗中,忽略神对守安息日的要求,而赢得了无数次的胜利,它使我们常误以为在基督里我们就不用守律法了。有多少的父亲,不知道要透过参与、投入孩子们的生活中,尽他们教导儿女、训练儿女的责任(参申6:4-9),而把基督信仰的教育责任完全地丢给了主日学老师和团契辅导!最后我们看见这些孩子长大之后就远离了信仰。

我们务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弗5:10)。

叫你不要担心

“肉体”知道神施恩的管道(读经、听道、受洗、领圣餐)会破坏它精心的设计;它知道如果你默想、祷告,努力讨神喜悦,呼求圣灵,以信心和倚靠神的心过生活,你就会削弱它的权势,最后击溃它;所以“肉体”就说服你忽视圣经与圣灵。当你听到以下的微声时,你要去质疑它,“这个罪没有那么糟;你不需要为这么小的事而感到折磨,其他的基督徒,甚至圣经里最伟大圣徒都犯过更严重的罪,而神还不是都赦免他们了;别担心,一切都会没事的。”

(选自作者著《攻克己身》,王之玮译,改革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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