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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至高主权(伯特纳)

一个人如果愿意思考,就很容易看出来,有某种至高的主权在支配他的人生。没有人先问他是否愿意被生下来,什么时候生下来,生在什么地方,作哪一种人,——生在二十世纪,还是生在挪亚洪水之前;生为黑人或是白人;生在美国或是中国。历世历代的基督徒都承认神是宇宙的创造者与治理者。既是这样,受造物的一切能力都源于祂,世上任何事如果不是出于神至高无上的意旨,就都不能发生。

神既然创造了万事万物,祂对祂所造的万物当然有绝对的所有权与支配权。神不只是概略地影响祂所创造的世界,而是实实在在地治理这个世界。地上的万族与神的伟大相比,其微弱的程度连天平上的灰尘都不如。如果神的工作和意旨会被拦阻,太阳早就停在轨道上不动了。人的一生难免会遇到一些看似失败与矛盾的事,但神在其中总是大步向前,丝毫不受影响。即使人类的罪行,也必须经过神的许可才能发生,而且神许可这些事发生,并没有违背祂的意志,而这一切事既然是祂心甘情愿许可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事都必须符合神的意志,包括人类日常的行为与最后的结局都是神所规定的。这种看法与“神治理这世界”的观念息息相关,我们越是拒绝这观念,就越把这世界摒除在神的掌管之外。当然,这里有些难解之处,我们现在的知识不足以使我们完全了解,但是这是圣经与理性所确认的真理,我们如果因为不了解就放弃,是说不通的。

如果地上君王的权力就是他国家的律法,那么神的话岂不更是天国的律法吗?基督徒都知道,不管人是否愿意,必有一日来到,那时,万膝都要跪拜,万口都要称基督为主,将荣耀归于父神(参腓2:10-11)。圣经已向我们显示神是全能的神,坐在统管宇宙的宝座上。祂从起初就知道事情的结局,也知道要用何种方式使这结局发生。“神能为我们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参弗3:20)。对这位“在祂凡事都能”的神而言,是没有“不可能”这三个字的(参太19:26;可10:27)。但这并不是说神有能力做与祂属性相反的事,或做自相矛盾的事。神绝不能说谎,不能犯道德上的错误。神绝不能使二加二等于五,或者使车轮旋转而同时又令其静止,神的全能保证世界的进行必符合祂的计划,犹如神之圣洁保证神的工作尽都正直一般。

不但新约这么说,旧约也同样循序渐进、前后一贯地介绍“神的至高主权”这教义。论到这教义,华腓德博士说:“圣经告诉我们,全能者创造万物,也照样管理万物,这是万物无法抗拒的;‘耶和华坐着为王,直至永远’(诗29:10)”;他接着又说,圣经作者几乎不用“下雨”这个说法,而是直接用“神差遣雨”这种说法。圣经完全排除“意外”与“碰巧”的可能,即使抽签也可以是得知神心意的方法(参书7:16,14:2,18:6;撒上10:20;拿1:17)。万事都是神安排的,毫无例外。万事发生,归根究底都是因为神的意志使它发生,天地和其中的万物是神达成祂心意的工具,大自然、列国、以及个人命运的变迁都彰显神的旨意,祂“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诗篇104:4);大自然的一切现象都是神的作为,繁荣是神的赏赐,灾祸临到人也是神的作为(参摩3:5-6;哀3:33-38;赛47:7,54:16;传7:14),人们的脚步不论是否自知,都有神的引导;使人兴起的是祂,使人败落的也是祂;祂开通人的心窍,也使人心刚硬;人起心动念都出于祂。”

我们难道不相信神能按照祂所喜悦的使一个罪人悔改吗?全能的宇宙主宰,难道不能改变受造者的性格吗?祂在迦拿以水变酒,在大马色的路上改变扫罗的硬心。患大麻疯的对主说:“主啊,祢若肯,就能叫我洁净了”,祂用一句话就使那人立刻洁净了。神能洁净人的身体,也照样能洁净人的灵魂。我们相信,如果神愿意,祂能兴起无数的牧者、宣教士以及各种工人,使全世界的人在很短时间内都悔改。如果神真的要拯救全人类,祂能差遣千万的天使来教导他们,又在地上行超自然的工作。祂能在每个人心中亲自行奇妙的工作,以致没有一个人会灭亡。既然罪恶必须经过神的许可才能存在,那么如果祂愿意,祂也可把罪恶从世间完全除掉。下面这些事都可以证明神有这样的能力:灭命的天使在一夜之间将埃及头生的都杀死(参出12:29),又在一夜之间杀了亚述的军兵达十八万五千(参王下19:35),地开口吞灭可拉及其叛党全军(参民16:31-33),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被击毙(参徒5:1-11),希律被神击打,死于非命(参徒12:23)。神未曾失去能力,若有人以为神用尽各种办法与人类抗衡,结果还不能完成祂所定的旨意,这实在是极羞辱神的想法!

虽然神至高的主权遍及全宇宙,而且这主权是绝对的,但是这主权并不盲目,而是有无限的智能、圣洁、慈爱。我们如果能够确切地了解这个教义,将使我们得到最大的安慰,信心得到最大的坚固。我们就会愿意把自己的生命交在一位有无限能力、圣洁、智能与慈爱的神手中,而不是交给命运、机遇和无情的自然律!人如果体会认识到自己是有限的,又常常偏离正轨,就应该不会喜欢让自己掌管自己的命运。如果有人拒绝神的至高主权,应当想想他们如果不走神为他们预备的路,又能走什么路?那些其它的路真是他们愿意走的吗?

这样看来,宇宙中万事万物的背后,有一个力量在掌管并引导它们的运行。这力量是怎样掌管,怎样引导的呢?是按着那随己意行作万事者的旨意(参弗1:11)。在今天,大家越来越不重视神的至高主权和预定的教义,好让人的意志有机会自己作主。人或是因为傲慢而自夸,或是因为无知而堕落,这两种情形都使人拒绝神,高抬自己。阿米念主义者以为,神重大的心意,在某些情况至少是被人打败的;人这有罪的受造物,是可以在全能神的计划上行使否决权的。这观念正与圣经相反,圣经说神无限崇高,和人的一切软弱没有任何瓜葛。人类的计划往往不能成功,是因为人缺乏能力与智能;但是神既然有无限的能力与智能,在其它方面也同样无限丰富,所以在神眼中没有什么事是突发状况,或是出乎祂意料之外的,神也找不到任何理由改变自己的计划;如果说神的计划失败,或说祂虽努力却徒劳无功,就是将神从至高之处拉下来,使祂与受造物在相同的地位上。

【经文根据】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或问祂说:‘祢做什么呢?’”(但4:35)

“主耶和华啊,祢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祢没有难成的事。”(耶32:17)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28:18)

“又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使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1:22)

“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1:11)。

“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祂的手已经伸出,谁能转回呢?”(赛14:24,27)

“你们要追念上古的事,因为我是神,并无别神;我是神,再没有能比我的!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日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我已说出,也必成就;我已谋定,也必做成。’”(赛46:9-11)

“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吗?到了日期,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你这里,撒拉必生一个儿子。”(创18:14)

“我知道祢万事都能做,祢的旨意不能拦阻。”(伯42:2)

“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

“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诗135:6)

“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注:“发他去成就”或作“所命定”)必然亨通。”(赛55:11)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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