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公义在两条道上并行(汤姆·华森)
神的公义在两条道上并行。可以在两件事上看出,施行奖赏或审判。
1.奖赏德行。“义人诚然有善报”(诗58:11)。圣徒不会白白地服侍神,神要奖赏他们;虽然他们会因为神而失去一些东西,但绝不会失败。“因为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做的工和你们为祂名所显的爱心”(来6:10)。祂奖赏,并非因为我们配得,而是因为祂曾应许。
2.在祂惩戒冒犯者时显出公义。祂是公义的。
(1)因为祂借律法审判罪人。“……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罗4:15)神给人律法,而人违背了律法,因此祂公正地审判他们。
(2)神惩罚恶者是公正的,因为祂有完整的证据惩罚他们。并且人犯罪时,他自己良知的见证是最大的证据!神指控罪人一切所犯的罪,罪人自己的良心也见证这是真的。
(选自作者著《系统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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