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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生的人(伯特纳)


没有重生的人也能行善事,这些善事本身并没有罪。没有重生的人有罪,是因为他们缺少另一样东西;他们缺少这样东西,他们就没有办法在神眼中成为义人。海盗的例子很容易看出这一点。海盗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违逆政府的罪行;在政府的眼中,只要他们还作海盗,那么无论他们航海,修船,整理器具,甚至吃喝饮食,只不过是他们作海盗的手段,是他们叛逆生活的一部分罢了。照样,在神眼中,罪人只要心还不对,他手所做的每件事都是败坏的,就连最普通的工作也不例外,因为《圣经》说得很清楚:“恶人发达……这乃是罪。”(箴21:4)

《圣经》说:“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8:8);“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来11:6),都是指这种“无能为力”,所以即使没有重生的人有什么德行,也不过是一根断枝上的花,马上就会衰残。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主耶稣对祂的门徒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那些德性的真面貌既然是这样,所以不能持久。人有这些德性,就好像是种子撒在土浅的石头地上,可能很快发苗,让人以为它会结实累累,但是日头一晒,就马上枯干,因为没有根。

上面这段论述也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神的拯救绝对本乎恩,也惟独本乎恩”。神有至高主权,可以按着祂旨意所喜悦的决定不拯救人,或是拯救很少人,拯救很多人,甚至拯救一切的人。这与祂无限、完全的属性一致。

第二,“神拯救人,并不是因为受造者有任何功德”。这人得永生,那人不得永生,这完全在于神,与人无关。神有至高主权拯救这人脱离罪,却任凭那人因罪受刑罚。罪人是完全无助的,无助的程度和死人或是一堆枯骨没有两样。神选召一个人得永生,就好像基督从坟地经过,吩咐这个出来、那个出来一样。祂取去这个,撇下那个,只有一个理由,就是祂美善的旨意,和那个死人没有一点关系。所以我们才说,神预定我们得救,完全出于神所喜悦的旨意,而不是因为我们自己对良善有丝毫的喜好。神拣选我们,是要使我们成为圣洁,而不是因为我们原本圣洁(参弗1:4-5)。既然所有的人都只配受神的刑罚与咒诅,所以神赐下独生子代替罪人受死;只有这样,人的罪才可以被赎。这样的恩典与慈爱是全宇宙从未所闻的,也是最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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