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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后光景(伯克富)

恶人末后的光景


有三件事值得考虑:

他们受监禁之地

他们受罚之地通常被称为“地狱”。有些人否认地狱是一个实际的地方,他们认为地狱不过是一种主观的状态,甚至有人目前已经在这种状态之下,将来这种状态也要成为他们永久的状态。然而,《圣经》显然地明指地狱是一个实际有的地方。《圣经》称之为“火湖”(启20:14-15)、“火炉”(太13:42)、“监狱”(彼前3:19)、“无底坑”(路8:31)、“黑暗之坑”(彼后2:4);这些名称都是指一种实际的地点。


他们将存留的光景

我们未能逐一地指出,恶人将来所要受的实际刑罚是什么!然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他们将完全失去神的恩典,将要在身体和灵魂上受到各种无止境的痛苦;此外,还要在良心上受责备、忧伤、绝望,又要哀哭,并咬牙切齿(参太8:12,13:50;可9:47-48;路16:23、28;启14:10,21:8)。将来恶人所受的刑罚也有不同的程度(参太11:22、24;路12:47-48,20:47);要看他们生前所犯的罪多重,以及他们如何硬心拒绝真光而定。


他们受罚的期限

有些人否认恶人将来所受的刑罚是永久的。他们坚持说:《圣经》所用的“永久”或“永远”等词语,不过是表示一段很长的时期。事实上,《圣经》有时用到这些字时,确实是有期限性的;然而,凡是有此种含意的用法时,经文也常特别指出这些意义。此外,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词语在论到将来的刑罚时,并不含有期限性。在《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46节中,用同一词语来描写恶人的永刑以及义人的永生;所以,恶人的永刑若是有期限的话,义人的永生也就有了期限。然而,我们知道圣徒所得的福分是永久的,这是毋庸置疑 之事。最后,《圣经》也用其他词句来表明永刑是无止境的;例如,地狱之火是永远不灭的(参可9:48),地狱里的虫是不死的(参可9:48);此外,那将圣徒与罪人隔开来的深渊也是不能越过的(参路16:26)。

 

义人末后的光景

 

新天新地

信徒们最后的光景未临到之前,旧的世界都要过去,要有新天新地;《马太福音》第十九章28节称之为“复兴的时候”,《使徒行传》第三章21节称之为“万物复兴的时候”。天地都要废去(参来12:27;彼后3:12),新天新地将要来到(参启21:1)。将来的新天新地并不是完全无中生有的新创造,却是现今世代的更新(参诗102:26-27;来12:26-28)。


义人永远的居所

有许多人也认为天堂不过是一种状态,目前已经有人活在此种状态之中,将来此种状态也要存到永远。然而《圣经》教训我们,天堂乃是一个地方,是在天父家中的许多住处(参约14:2),信徒要在其“内”,不信的人要在其“外”(参太22:12-13,25:10-12)。义人不但要承受天国,而且也要承受新天新地(参太5:5;启21:1-3)。


义人所得的赏赐

义人所得的赏赐,被称为永生;这永生不但是无尽的生命,而且也是丰盛的生命,不会有今生的一切缺陷与不完全(参太25:46;罗2:7)。这永生最丰富的光景,就是神要与人同住;这一点也是永生最有意义之处(参启21:3)。虽然所有的义人都是有福的,但各人所得祝福的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参但12:3;林后9:6)。

 

(选自作者著《基督教神学概论》p.306-308,赵中辉、宋华忠译,改革宗出版社,标题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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