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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拦阻蒙神的怜悯(加尔文)

人的自我满足拦阻蒙神的怜悯

除非我们真正否定自己,否则我们就不会信靠主;除非我们的心感到痛悔,我们就永不会仰望主;除非我们感到绝望,我们就不会领受主的安慰。所以,除非我们完全弃绝自己并倚靠我们所确信之神的良善,否则我们的心就尚未准备好接受神的恩典。

神严厉的审判使我们不再自欺

知罪的良心在面对神的审判时,意识到神的怜悯是我们惟一的避难所。因为,星星虽然在晚上极为明亮地闪耀,却在日出时失去一切的光芒,照样,连最纯洁的人若与神的圣洁相比,也是如此。因神的审判极有洞察力,甚至参透人心隐密的事;就如圣经所说:“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魔鬼知道我们所犯的罪都是牠驱使我们犯的,所以牠就继续诱惑我们。我们所倚靠的自己外在的善行在神的审判之下对我们毫无帮助;因为神所要的是纯洁无瑕的动机。假冒伪善也将被揭露。这不但包括人在神面前知道自己有罪却在人面前伪装,也包括人在神面前自欺,因人都倾向于奉承自己。那些拒绝仰望神的人,的确能暂时快乐,平安地立自己的义,但这义即将在神的审判台前被震碎,就如梦中的巨额财富,梦醒就消失了。然而,那些在神面前认真寻求公义的人,必将发现人所有的行为都是污秽的。也将发现人所认为的义行在神面前是罪孽;人看为正直的,不过是污秽;人看为荣耀的,反而是羞辱。

我们当弃绝一切的自爱

当我们仰望神的完美之后,我们不要害怕看到自己的真面目,也不要再受自爱的影响。无怪乎我们在这方面如此盲目,因为没有人会自然地抵挡他自我放纵的本性。“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箴21:2),以及“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箴16:2)。然而,人能因这幻想被判无罪吗?绝不会,圣经反而接着记载:“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箴16:2)。即使人戴上公义的面具奉承自己,神却以祂的天平衡量人内心隐密的不洁。既然自我奉承对自己毫无帮助,我们就千万不可自欺而自取灭亡。为了正确地省察自己,我们必须逼自己的良心来到神的审判台前。因我们必须使自己隐密的罪完全暴露在这审判的亮光下。如此我们才会真正明白:“这样,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义……何况如虫的人,如蛆的世人呢!”(伯25:4、6)“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哪!”(伯15:16)“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伯14:4)我们也将经历到约伯所用来描述自己的话:“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伯9:20)

古时先知所指控以色列人的话不止在乎那时代,也在乎所有的时代:“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53:6)。在此也包括一切将蒙救赎之恩的人。并且这严厉的省察应当使我们感到惊惶失措,并因此预备自己的心接受基督的恩典。我们若以为能在降卑自己之外享受这恩典,就是在自欺。这是众所熟知的经文:“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雅4:6;参箴3:34)。

何谓在神面前谦卑

然而,谦卑自己难道不就是因感到自己的贫穷和虚无,就投靠神的怜悯吗?因为,我们若认为自己仍有任何可夸的,就不是谦卑。而且,那些以为以下这两种现象可以同时并存的人——即我们可以一方面在神面前谦卑自己,另一方面视自己的义有所价值——是在恶毒地教导人假冒伪善。因我们若在神面前口是心非,就是在邪恶地撒谎。神对我们内心的要求迫使我们践踏内心一切自以为可夸的事。所以,当你听到先知说:“困苦的百姓,祢必拯救;高傲的眼目,祢必使他降卑”(诗18:27)时,你当思想除非我们离弃一切骄傲并穿上完美的谦卑,否则蒙救恩的门向我们是关着的;这谦卑是人因确信自己灵里的穷困和贫乏,就无伪地从心里顺服神、倚靠神。神在《西番雅书》中说:“因为那时我必从你中间除掉矜夸高傲之辈……我却要在你中间留下困苦贫寒的民,他们必投靠我耶和华的名”(番3:11-12)。“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虚心”原文作“贫穷”)”(赛66:2)。

“那至高至上、永远长存(原文作“住在永远”)、名为圣者的如此说:‘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赛57:15)。

基督呼召罪人而不是义人

我们至高的主用比喻描述真谦卑:“税史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他不敢举目望天或亲近神,并捶着胸承认自己是罪人。这是他出自内心的表现。主将法利赛人与这人作比较,法利赛人称自己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并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他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参路18:11-12)。他虽然口称感谢神;但因他以自己的义为傲,所以神不喜悦甚至憎恶他。税吏因承认自己的罪而被神称为义(参路18:14)。可见,我们的自卑在神面前有多蒙悦纳。这就证明除非人从心里除掉一切自我的价值,否则不可能投靠神的怜悯。只要他继续相信他的自我价值,就会拦阻神的怜悯。因为主耶稣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13)。

在神面前骄傲和自我满足拦阻人就近基督

因此,我们若想顺应基督的呼召,就当弃绝一切的骄傲和自我满足!骄傲来自于愚昧地相信自己的义,就是人在神面前以为自己有可夸的功劳。即使人没有主动地相信自己的功劳,在他心里还是有够多的自我满足。许多罪人因沉醉于罪中之乐,根本不考虑神的审判,不寻求神所提供的怜悯。这自信和罪中之乐都要弃绝,好使我们毫无拦阻地来就近基督,并因自己的虚空和饥饿,领受基督丰盛的恩惠。因为,除非我们真正否定自己,否则我们就不会信靠主;除非我们的心感到痛悔,我们就永不会仰望主;除非我们感到绝望,我们就不会领受主的安慰。

所以,除非我们完全弃绝自己并倚靠我们所确信之神的良善,否则我们的心就尚未准备好接受神的恩典——就如奥古斯丁说:“我们弃绝自己的功劳,才会接受基督的恩赐”。因为,若神要求我们先有功劳祂才祝福我们,我们就永远不可能得到祂的祝福。伯尔拿也完全同意这立场。他巧妙地将骄傲的人比喻为不忠心的仆人。他们将任何最小的好处都视为自己的功劳,错误地将神的恩典归在自己的劳力之下。惟有弃绝一切表面上虚妄之义(我说的不是真义,因人没有义,是自以为义)的人,才是预备领受神的恩典和怜悯。因为,人越自我满足,就越拦阻自己蒙神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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