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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人脱离罪的权势——重生(哈利·瑞德、大卫·夏夫立)

拯救人脱离罪的权势——重生,这就是主耶稣所提到的:“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在我们重生之前,我们所行的尽都是恶,我们是罪的奴仆(参约8:34)。我们没有犯下每一样罪行,也没有犯下最可怕的恶行,因为神依旧赏赐“普遍恩典”给这个世界。虽然我们在重生之前,并不是坏到无可救药,但我们仍然无力为神的荣耀而行出真正美善的事(参赛64:6;林前10:31)。不过,神能够除去我们的石心,给我们换上一颗柔软的心,能够敏锐地察觉祂的慈爱与带领(参结11:19,36:26)。《罗马书》第六章17-18节描述了神拯救人脱离罪恶权势的结果:“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这就是神呼召我们去传扬的信息。我们不是传讲一种“自助”的宗教。我们不是传讲类似某种运动品牌的基督教——“做就对了”(Just do it)。如果人们在救恩的事上可以“做就对了”,神就不会差祂儿子来了。祂只需要送个信息说:“做就对了——振作起来,靠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但是神差祂儿子来,因为我们都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参弗2:1),并且需要在基督里活过来(参弗2:5)。神赐给我们新的心和新的本性,以致我们能够悔改和相信基督。没有圣灵使人重生的工作,我们就还是失丧的人——所以我们乃是全然倚靠神的恩典。

杰希·温图拉(Jesse Ventura)评论基督教是一种拐杖,曾有人问我对此评论有何看法。我回答说:“温图拉错了。”对问我这问题的人来说,这句回答并不令他意外,但他却讶异于我接下来所说的话:“基督教信仰不只是一种拐杖,它乃是一种维生系统。”主耶稣来并不是要助老弱病残之人一臂之力;祂来是要将永恒生命赐给灵命死亡之人。这就是为何新生命不是信心的奖赏;新生命是神的主权行动,而这行动使我们有能力相信。

(选自作者著《死灰复燃》p.87-88,金基文、林千俐译,改革宗出版社,标题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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