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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罪的认识太肤浅(钟马田)

我们对罪和恶的观念未免太肤浅,太不符实际了。我们把罪恶和过犯解释成消极和负面的事——那不过是缺乏良善和正义罢了。我们不相信有所谓“积极的恶”。我们认为,所谓坏人就是不够好的人。我们不相信他真正能坏到哪里去。他的问题不过是他天性中积极、美丽的部分尚未开始发挥功用,产生影响。另一种类似的说法,就是把每一种罪都解释为无知——所谓罪人就是无知的人,因为他们尚未学会什么是真、善、美。他们说,罪人不是明明能分辨善恶,却故意择恶而行,并且还沾沾自喜,罪人不过需要被教育、蒙光照。罪人并不是以为非作歹为乐,而是他们根本不知何为善、何为美。罪就是无知,所以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智能的问题。

根据近代对罪的观点,人类所需要的,就是教育、知识,明白何为善良、纯洁、可喜悦的事物,有机会与当代伟大的心灵接触,被置于一个健康、美丽的环境中。难怪这种对罪的观念大受人们欢迎。它是多么悦耳动听!你我并不是坏人,我们只是不够好而已。我们里面并没有败坏和邪恶,我们只是不知何为善。并不是我们的本性腐化、扭曲了,或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污染,我们只是待在真、善、美环境里的时间不够长。我们毋须改变、重生,也不需要改善。

难怪我们对这种说法趋之若鹜,因为它奉承、阿谀我们!这比福音好得太多,因为福音正好相反,福音说我们是邪恶、污秽的,只爱黑暗,却恨恶光明,我们的罪是积极、故意、刚愎的。基督的福音就是这样论及我们,祂永恒的亮光将我们这本相暴露无遗。

让我们诚实地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别人的经历,来比较这两种观点。我们罪恶的行动,纯粹是因无知和缺乏文化而产生的吗?我们难道不明白,新约所描述的生命才是惟一真正的生命?我们岂不应当承认,一个善良、纯全、清洁的生命才是正确的生命。确实有一些行动是错误的、有罪的,而我们却屡犯不改?若相信前述那种现代的理论,就等于否定良知的存在,摧毁了人仅存的责任感。那种理论是多么虚假不实,多么肤浅、幼稚!酗酒、卖淫、殴妻、偷窃、作假、搬弄是非,这些不过是无知的结果!要人相信这些不是积极的罪,他们不过是需要受教育、蒙光照而已,这岂不是太愚昧了!如果人们肯诚实地察验这说法,就会看出其中的破绽来。如果这种解释属实,我就根本不必为自己的过去负任何责任。

可悲的是,这理论完全站不住脚!我们都知道得很清楚。甚至在我们尚未犯罪之前,就已经晓得了。我们为什么明知故犯?我们知道福音所提供的才是正确的生命,为什么却不去试着行呢?我们明知信仰是世界上最大的能力,为什么却对它怀着敌意呢?为什么我们明明看见自己的朋友因信主而改变,成为更好的丈夫、父亲、公民,却仍然不屑于去教会敬拜,并且对别人悔改的见证嗤之以鼻呢?为什么对历代以来造成这些改变的组织冷嘲热讽呢?为什么那些非基督徒明天早上起来,若发现世人已经证明没有神,信仰不过是人的发明,就感到如释重负呢?为什么很多人,甚至包括一些教会的会友,情愿听说地狱根本不存在呢?

答案只有一个。我们在尚未更新的天然状况下,只会喜爱黑暗,恨恶光明。虽然我们知识充足,却仍然如此。我们沉溺罪中,享受罪中之乐,甚至津津乐道。即使知道这是法所不许、理所不容,我们仍然乐此不疲。我们视其为人生的乐趣。我们究竟恨恶什么呢?乃是任何阻挠我们享乐,使我们扫兴,或对我们的过错严加指责的人。还有谁比耶稣和祂在天上的父更符合这类型呢?罪人当然也讨厌基督徒、主日和去教会敬拜的人,因为这使他们受到谴责,自惭形秽。

《列王纪上》第二十二章8节所记载亚哈王的故事,是最佳的论证。亚哈想要去攻打敌人,以夺回本属他的城。他请求犹大王约沙法与他联盟,一起出兵。约沙法建议他先去请教先知。于是亚哈招来众先知,他们每一个人都赞成他出征。然后约沙法问道,“这里不是还有耶和华的先知,我们可以求问他吗?”亚哈王回答说,“还有一个人,是音拉的儿子米该雅,我们可以托他求问耶和华。只是我恨他,因为他指着我所说的预言,不说吉语,单说凶言。”这岂不是我们这些天然人的写照吗?是的,我们都知道真理,却恨恶真理,因为真理指责我们,使我们如坐针毡。

让我们诚实地面对自己。这些乃是我们的本性,包括喜爱黑暗,厌恶光明。我们的本性已遭到扭曲和败坏,情愿亲近恶,远离善。我们需要的不是光,而是一种新性情,能够喜爱光,而不是恨恶它。光已经来到世上,我们知道,却不接纳光,甚至恨光。如果我们不能喜爱、享受已经有的亮光,那么去期待一个模糊、理论上的光,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们需要的不是知识,而是爱。我们晓得何为善、何为义,但我们做不到,因为我们的本性对其嫉之如仇。

世界一切知识、文化、训练永远不能改变人的本性,不能教导我们如何去爱神。尽管去试吧!我敢担保你一定无功而返。切莫再如此愚昧、盲目和疯狂!你必须知道和承认,你的本性有偏差,有错误,这包括你的心思、个性和全人。向前瞻望,随着岁月的流逝,你的光景只会江河日下。有谁能成功地把他对神的仇恨转为爱?他或许能放弃某些罪,但他能爱神吗?有谁这样做过?有谁能完全改变自己的本性?你爱神吗?若不爱,你就是恨神的。不,没有人能彻头彻尾地改头换面。

但还是有一些人做到了。保罗和其他无以计数曾经恨基督、迫害教会的人,后来却说,“我活着就是基督”(腓1:21)。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在基督的亮光中看见了自己的本相,就向祂呼求怜悯。他们如愿以偿,得到一个新性情。就是这样。你若看不清这一点,就只有灭亡一途。但愿你看清这光,接受光,你就能得到永远的保障。


(选自作者著《新约福音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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