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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特别能揭露罪的邪恶(司布真)

已更新:2021年9月24日

我们不担心神恩典的教义会导致人犯罪,因为恩典的施行特别能揭露罪的邪恶。在蒙赦免之前或当时,邪恶是胜过痛苦的。当神开始涂抹人的罪,并使他成为祂的儿女时,神通常会使人先看见他们的恶行的可憎之处,使人定睛在己罪上,直到他能和大卫王一同喊到:“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51:3)。

以我自己为例,当我被定罪时,我心灵的眼睛看不到任何令人喜乐的事物,我灵里只看见黑暗和可怕的骚动,就像我眼球上有个可怕的污点一般,挥之不去。罪如同严厉的管家,拉开我床的布帘,使我不得安歇,在半梦半醒中我感到愤怒异常。我觉察到我得罪了神,而这是人所能做的最可怕的事了!我违背我的创造主,也违背这宇宙的法则,使自己承受了永远的诅咒;我惊讶为何我并未立即感到有不死的虫来啃食我。当我发现自己的罪时,我心中立刻出现致命的恐惧。在我们当中曾有过这样经历的人,或有类似经历的人,都会感受到罪的可怕;就像一个曾被火烧伤的孩子会极度怕火一般,罪人也会对他的诱惑者说:“不,你曾经欺骗过我,但我现在聪明多了,不会再被迷惑了!我已得释放了!那被火烙印过的,再也不能回到火里去了!”

因着恩典,使我们厌倦犯罪了。我们厌恶罪和罪中的虚幻之乐,而彻底地将罪从我们本性的土壤中连根拔除!罪是一件诅咒,甚至如同亚玛力人之于以色列人一般。我的朋友,倘若你并不痛恨每件罪恶的事,我惟恐你仍在罪的苦胆之中;因为爱慕圣洁,恨恶一切错误虚假,是圣灵所结的真实的果子。不再犯罪是神的儿女内在真实深刻的经历;他已知晓罪在他自己里面的审判和定罪,自此,罪就成为他所深恶痛绝的东西。被拣选的族类与邪恶毒蛇种类之间,有着极为猛烈又永无止境的对立;因此,人对于滥用恩典的恐惧,就成为了充足稳妥的保护了。

(选自作者著《上帝主权的恩典》,赵昕怡译,改革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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