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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神荣即否认自己(加尔文)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

 

因此,我们不是寻求自己的快乐,乃是寻求那讨主喜悦,有助于增进祂的荣耀的事。我们忘记自己,甚至放弃一切的自私,这有巨大的益处,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专心注目神和祂的诫命。

当圣经吩咐我们,要我们放弃个人和自私的意念时,它不但要我们摒除一切对财富、权力和人情的欲望,还要我们摒除一切野心和属世的荣誉,以及其他的隐恶。一个基督徒必须愿意并切记要在生活中的每时每刻都把神考虑在内。基督徒要以神的律法来衡量他一切的行为,应当叫他的隐情降服于神的旨意。

人若在凡事上都尊荣神,他必被拯救脱离一切的妄念。这种克己的道理,基督一开始就殷勤地教训祂的门徒,至终也必约束我们心中的一切欲望。内心一旦有了克己,就不再给骄矜、高傲、虚荣、淫荡、爱宴乐、荒唐,以及一切从自爱中产生出来的罪恶容留余地。如果没有克己的原则,人必肆行无忌,恬不知耻,纵然有道德的雏形,也必为求荣耀的野心所玷污。一个人若不相信克己的律例,请问他还愿意在人群中实行道德的生活吗?

凡不受克己原则感化的人,他循规蹈矩只是为了得到人的恭维。甚至那些主张道德本身价值的哲学家们也妄自尊大,显然他们追求美德,不外乎是藉此满足自己骄傲的欲望罢了。但上帝对于喜欢受人恭维和骄矜自满的人都表示厌恶,祂说他们在世界上“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太6:2),甚至认为税吏和娼妓比他们这些人倒先进神的国(参太21:31)。 一个追慕正途而同时又不能克己的人,将遭受无尽的障碍。

在人的心中隐藏着一个罪恶的世界,这是古人的一项真实的观察。但是基督徒的克己能补救这一切。只有抛弃自私,一心追求讨神喜悦并行神眼中看为正的事的人,才能得到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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