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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瘟疫时代,马太·亨利如是说(马太·亨利)

背景资料:

1666年伦敦大火(英语:Great Fire of London)是英国伦敦历史上最严重的火灾,火势自儒略历9月2日(星期日)开始蔓延,至9月5日(星期三)才扑灭。火灾烧毁了不列颠尼亚城墙内的中世纪伦敦城建筑,并直逼贵族势力范围威斯敏斯特、查理二世的怀特霍尔宫和许多近郊贫民区,但幸及时获得控制。火灾损失包括13200户住宅、87座教区教堂、圣保罗大教堂以及多数市政府建筑,估计造成城市8万人口之中的7万居民无家可归。火灾的死亡人数已不可考,但传统上推测伤亡甚少。然而,出现了挑战此推想的观点,认为贫民和中产阶级的死亡人数并未列入纪录,且火灾可能焚毁了受害者的尸首,才没有留下易于辨认的遗体。

1666年9月2日星期日凌晨1点左右,伦敦城普丁巷(Pudding Lane)有一间面包铺失火。一阵大风将火焰很快吹过几条全是木屋的狭窄街道,然后又进入了泰晤士河北岸的一些仓库里。大火延烧了整个城市,连续烧了4天,包括89间教堂、44家公司以及13000间民房尽被焚毁,欧洲最大城市伦敦大约六分之一的建筑被烧毁,吞没约160公顷的土地(占全城五分之四的面积)。后来起火点普丁巷附近立了一个纪念碑,高61.5米,共有311阶,顶端为火焰饰围绕的圆球,是英国天文学家和建筑师克里斯多佛·雷恩所设计;重建的工作由雷恩主导,54间教堂中有51间是他重新设计的,包括圣保罗大教堂。

在大火的前一年(1665年),伦敦爆发了大规模的瘟疫,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1665年的6月以来的3个月内,伦敦的人口减少了十分之一。鼠疫由伦敦向外蔓延,英国王室逃出伦敦暂住牛津,市内的有钱人纷纷携家带口急忙出逃,有病人的住房都用红粉笔打上十字标记。伦敦不再有扰人的官司问题,因为法律界人士已全都移居乡下。1666年9月2日凌晨2点,一位普丁巷的面包师傅法里诺忘了关上烤面包的炉子,使得火势一发不可收拾,普丁巷位于伦敦旧城拥挤地区的中心,也是附近的伊斯特奇普市场的垃圾堆放地,一般的老百姓都住在那里。一年前,国王查理二世曾致函伦敦城长,敦促他实施严格的灯火管制。火灾发生时伦敦城长在凌晨就接到了失火通知,但他毫不在意,这一天是星期日,他没心情工作。到下午,大火已经烧到泰晤士河畔,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到了星期三整个伦敦已有13000间房屋被烧毁、87个教区的教堂被烧毁,300公亩的土地化为焦土。圣保罗大教堂被烧毁,连带古墓也遭殃,露出了像是木乃伊的尸首。

(以上选自维基百科中文版。)

正文:

“那地方便叫作他备拉,因为耶和华的火烧在他们中间。”——民11:3

请看罪是一样何等有害的事情,它激动上帝的怒气,就这样,让上帝与我们为敌,与我们相争。如果焚烧伦敦的,是上帝行公义,那么火上浇油的,就是人的不公义。因为若不是因住在城中之人罪孽的缘故,多结果子之地就绝不会变为荒凉,兴旺的城就绝不会变成废墟(参诗107:34)。上帝从不与民相争,但是,是罪,是罪成了上帝与人相争的原因。国家的罪招致对国家的审判,一座城的罪为这城招来不幸;“耶路撒冷大大犯罪,所以成为不洁之物”(哀1:8)。所多玛人邪恶,在上帝面前猖狂犯罪,上帝不久就从天上把地狱的硫磺火降在他们身上;当凡有血气的人都败坏了他们的行为,上帝就把他们剪除,用洪水推翻他们的根基。伦敦城的邪恶,成了可燃之物,让上帝忿怒的火焰紧紧附在它之上。罪在城墙内外作王。当罪在城墙内外多而又多,难怪这火烧遍墙内墙外。

伦敦城墙上的守望之人当时对它说,是什么罪激动上帝的怒气,令上帝使这城成为废墟:他们当时大声疾呼,让这耶路撒冷看到她的可憎之处,而这些可憎之处,从她的荒废上可以看得出来。那么这观察就是很有道理,在伦敦烈火焚城前一段时间,邪恶亵渎的势力变得比以往更猖獗,更威吓人,它羞辱并胜过了她前几年服在其下的约束和制约,现在这势力公然挑衅这一切。要记得,大火后不久,一位可敬之人留意到:“那时,人为了逃避伪善,却一头冲入公然的不虔不敬。”我曾听当时的人抱怨说:“许多人把放荡当作考验是否向国王忠心的标准,一个人若不亵渎他上帝的名,人就怀疑他是对他的王不忠。”这岂不是就在这城成为荒凉之前的时代特征吗?除了上帝要为这些事审判这城,祂心要报复这样的城,像这样的国之外,人还能料到会发生别的事情吗?(参耶5:9)

违反安息日,这是上帝特别警告要用火与之相争的罪:“你们若不听从我,不以安息日为圣日.....我必在各门中点火”(耶17:27)。我们能轻易想象,在那肆意犯罪的年代,人是如何亵渎安息日;我们若要说明这审判的情形,为要从中吸取教训,就必须留意,伦敦城的这火是始于主日凌晨,介乎一点钟和两点钟之间,仿佛上帝以此暗示,这火点燃,是要报应人违背祂的安息日。

这应何等加深我们对罪,那邪恶苦毒之事的仇恨,因着罪,我们也把当时发生的事招惹到我们身上,就是人的灵魂、身体、家庭、城市、教会、国家和世界遭毁灭;这不仅是对每一个人的责备,还是对每一个人的毁灭。我们想到国民犯罪的致命后果,就应何等惧怕,这应让我们与那些神圣哀哭的人形影不离,为着我们当中人干犯的可憎之事情叹息哭泣(参结9:4)。我想,这要给那曾遭人藐视,几乎被放弃,归正我们行事为人的工作重新注入活力,我们对此的追求,不仅是顾念上帝的荣耀,我们神圣信仰的尊荣,敬虔灵魂的益处,还是我们是其中一员的社群的平安、安全和兴旺。防止另一次伦敦大火的最稳妥方法,就是反对和压制那淫荡和亵渎,主曾为这些事情的缘故,在你们当中让火燃烧。

这并不是上帝与伦敦城相争的唯一原因。就连那些认信信仰,不与其他人一样落入极端骚动的人,也在点燃那场大火的罪责上有份,因他们在信仰的事情上不冷不热,无动于衷,他们骄傲,虚荣,爱世界,忽视家庭敬拜,当时向上帝忠心的人,常常责备他们这样的罪。在这样的公共大灾难之下,我们的工作不是论断和责备其他人,而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责备自己,让自己蒙羞,严肃自问:“我到底做了什么?”

然而,如果我们没有留意到以下这事,就必然是极其无视主的作为,祂手的工作,即不过仅仅是在伦敦遭瘟疫和大火焚烧三四年前,在伦敦城中,以及全国上下,大量有能力、向上帝忠心属基督的牧师,被驱赶出去,遭禁言,因他们不愿得罪自己的良心。耶路撒冷第一次被火焚烧,是因她苦待上帝的使者(参耶34:16);第二次被焚烧,是因她下手拿住基督的门徒,逼迫他们(参路21:12);因基督厌恶人对祂门徒所做之事,把这看作是反对祂自己。

至少我们必须让自己留意,这大火是在五英里法案生效不到六个月的时候发生,这条法案,把那些只不过是在不久前从他们教会被逐出的人,野蛮地逐出他们的家,不容许他们住在离任何人群,或他们曾担任牧师的处所五英里之内的地方。一位当时睿智的好人观察说:“在那把城荒废的审判临到之前,许多牧师从这城中被驱逐出去,这是上帝对他们的怜悯;同样,这大火对政府大声疾呼:‘让我的百姓去,好让他们可以侍奉我;如果你不放他们去,看啊,我就要对你做这样那样的事。’”他认为这是主的声音,当时在伦敦城内大声疾呼。

(选自作者著《记念主降大火的一篇讲道,于1713年9月2日,伦敦1666年大火焚城纪念日,在伦敦大火纪念碑附近雷诺兹先生的聚会所传讲》,节选部分是这篇讲道九点应用的第二点,标题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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