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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说“不”(箴士·布易士)

舍己对任何基督徒都应该不是难以理解的事,因为作基督徒的真正意义就是舍己。换句话说,我们不再用人的努力和人的办法讨神的喜悦,而是凭信心接受神在基督里为我们所成就的救恩。人是无法自救的,所以可以死了这条心,根本不必尝试。惟有这样,我们才算是白白地接受神的救恩。过基督徒的生活,就是继续做我们已开始做的事——继续凭信心仰望神白白的恩典。这道理虽不难懂,做起来却不容易。许多基督徒很容易就忘了这个原则,而按其他原则指导自己的生活。

按照我们的天性,和我们的文化习性,舍己实在不是易事。薛华(Francis Schaeffer)说:“我们生活在一个不肯说‘不’的世界里。任何事都是按照大小和成功与否来定论,如果我们一向被这种价值观所包围,而如今又有人告诉你,基督徒的生活是要对许多事说‘不’,是要对自己说‘不’,这就很难了。如果你觉得不难,可能你还没有真正了解基督徒的信仰!”

要想经历死和舍己,我们就必须甘心说“不”,且肯对任何与神旨意相反的事说“不”——包括任何与圣经冲突的事。我们今天已经脱离了律法,不在那些规条的辖管之下。但是我们仍应遵行律法,因律法显明了神的本性,并且也向我们显明,当靠着神的大能向我们生命中那些不合神心意的方面说“不”,好使我们与基督同行。

例如十诫的第一条就是一个例子:“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显然是一个消极的命令,它告诉我们,任何会影响神在我们生命中地位的东西,我们就要对它说“不”!是某种形态的偶像吗?那就要对偶像说“不”,且将它烧掉、毁坏,像许多土著接受福音时所做的一样。是钱财吗?那就宁可舍弃钱财,选择贫穷,与主亲近,而不选择富足却远离主。其实钱财也不一定必然占据神在我们心中的地位,有些基督徒可以既有钱又属灵。但是,如果钱财变成了我们心中的神,那就必须对它说“不”!

在你的生命中有什么人取代了神的地位吗?又或是你的事业?你的抱负?你的儿女?还是名望?地位?哪一样占据了你的心?无论是什么,如果它使你远离主,你就必须对它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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