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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生活——克己(加尔文)

虽然上帝的律法对生活的规范有最好的计划,但天国的大师仍愿以更正确的方法,使人履行那在律法中所规定的。那方法的原则如下:信徒的天职,乃是“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罗12:1);这是对祂的合法敬拜。因此,又引申了一种论据:“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我们奉献自己于上帝,就是为了这个重大的原因,使我们今后所说的、所想的,或所行的一切,都是以荣耀上帝为目的。若以属圣洁的用为不圣洁的,必损伤祂的尊严。如果我们不是属自己,而是属上帝的,那么,我们所要避免的错误和我们的一切活动的目标是很明显的。我们既不是属自己的,所以我们不可使自己的理性和意志,在我们的行为和思想中居领导的地位;我们不是属自己的,所以我们不要以寻求肉体的私欲为目的;我们不是属自己的,所以我们要尽力忘记自己和自己所有的一切。从另一方面说,我们是属上帝的,所以我们当为祂活、为祂死;我们是属上帝的,所以我们要让上帝的智慧和旨意统制我们的行为;我们是属上帝的,所以我们的全部生活都要以祂为合法的目的。一个人知道他不属于自己,把自己理性所有的权威都献给上帝,这种人是何等地智慧啊!顺从自己的意志必使人走向毁灭,所以放弃倚靠自己的智慧或意志,一心服从上帝的引导,乃是最可靠的。我们首先要抛弃自我,把我们所有的能力和精力都献为服侍上帝所用。我所说的服侍上帝,不是指口头上的顺从,乃是指心中摒除物欲,完全接受圣灵的引导。这样的变化,保罗称之为心意更新(参弗4:23)。虽然这是进入生命的初步,但不是一般哲学家所能了解的。因为他们把理性当作人们惟一的向导,以为只有理性为行为的惟一准绳。但基督教的哲学要理性退让,顺从圣灵,因此,现在一个人不是为自己活着,乃是基督在他里面活着并掌管他(参加2:20)。

还有,我们不是寻求自己的意思,乃是寻求主的旨意并使祂得荣耀。我们若能忘记自己,放弃自己的理性,一心注意上帝和祂的诫命,就是很大的成功了。当《圣经》吩咐我们,要我们放弃个人和自私的意念时,它非但要我们摒除一切对财富、权力和人情的欲望,还要摒除一切野心和属世的荣誉。一个基督徒必须准备在生活中随时与上帝发生联系,他将以万事取决于上帝的意志和决断,因此必全心归向于祂。人若在一切事上都尊荣上帝,也必能超越于一切虚幻的想象之上。基督一开始就以这种克己的道理殷勤地教训祂的门徒;内心一旦有了克己,就不再有骄矜、倨傲、贪鄙、淫邪,以及一切从自私产生出来的恶念。反之,他必肆行无忌,恬不知耻,纵有道德的雏形,也必为求荣耀的野心所污毁。一个人若不遵照上帝的诫命实行克己,请问他能不能在人们中实行道德的生活呢?凡不知克己而能具有德操的人只是为了喜受恭维;甚至那些主张道德本身的价值的哲学家们,也不外乎图谋满足自己骄傲的欲望罢了。但上帝对于喜欢受人恭维和骄矜自满的人都表示厌恶,祂说他们在世界上已“有了他们的赏赐”(参太6:2、5、16),甚至认为娼妓和税吏比他们这些人更与天国接近些。我们还没有说明,假使一个人不能克己的话,他的向善之心将遭受多少障碍。人心隐藏着无数罪恶,这是古代的一句真实的话语。除了抛弃自私的企图,一心追求上帝所要求于你的事项以外,你再也找不到其他救治灵魂的方法了,而这样的追求是上帝所喜悦的。

在另一地方,使徒保罗对一种完善生活的各方面有简单的说明,“上帝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祂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2:11-14)使徒在以上帝的恩典鼓励我们以后,为了让我们知道虔诚敬拜上帝,教训我们除去两种主要的阻碍:第一是不敬(这是我们自然的强烈癖性),第二是物欲,其范围更大。“不敬”这一名词,不但是指迷信,也是指一切侮慢不敬畏上帝的事;“物欲”这一名词,是指肉体的情欲。所以根据律法的两版,吩咐我们一方面要放弃自私的癖性,一方面要放弃自我意志和理性的支配。他把生活的方式分为三类:即节制、公义和虔敬。无疑,节制是指贞操和寡欲,也是指清心惜福和安贫;公义包含一切公平,即每一个人须获得他所应得的;虔敬使我们不受世俗玷污,且以圣洁与上帝联合。当这些美德连结在一起时,就可以达到绝对完全的境界。可是要摒除一切物欲,奉献自己给上帝和给弟兄们,并且在浊世中过着如天使一般的生活,真不是容易做到的事,所以为避免我们的思想陷于迷惘,保罗要我们恢复那不朽的盼望,告诉我们,我们的努力不至落空,因为正如基督已经显现作我们的救赎主;同样,在祂最后降临的时候,祂将显示祂的救恩。所以祂为我们驱除那使我们盲目、阻挠我们以合宜的勇气仰望天国荣耀的幻想,同时叫我们在今生过一种客旅的生活,以免丧失对天国产业的承受。

从这些话我们可以看出,所谓克己一半是对人,而另一半(或主要)是对上帝而发的。《圣经》吩咐我们,叫我们要彼此尊敬,并要留心促进别人的福利(参罗12:10;腓2:4)。《圣经》所给我们的教训我们不能接受,除非我们预先消灭了属肉体的私心,因为我们为私心所蒙蔽诱惑,人人以为自己有权提高自己,同时低估与我们相比的人。假若上帝赐给我们一种特别的品格,我们立刻洋洋自得,不但夸大,而且骄矜。我们将自己所有的罪恶一概隐藏起来,不叫别人知道,以为自己的过失很小、无关重要,甚至有时候还以为是我们的德行呢!假如我们所自负的才能不如别人高超,我们因为要抹煞别人的优点,就不惜以最大的恶意贬损他们;如果他们稍有过犯,我们甚至不以严密的注视与苛刻的批评为满足,还要故意夸大其词,加以渲染。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自以为不同流俗,超乎一般人之上,高视阔步,轻视别人,至少以为别人不如自己。穷人服从富人,平民服从贵族,仆人服从主人,文盲服从学者;可是没有一个人不以为自己具有若干优点。所以大家都因为自负的缘故,仿佛自己心中有一个王国,自命不凡,对别人的知识、行为吹毛求疵。若有争论,随即产生毒恨;只要他们觉得事事称心如意,他们原也是相当温和的,但当他们受刺激的时候,有多少人能保持他们的幽默呢?除了消除自己的野心和私心外,没有其他救治的方法了,而要做到这一点,第一,惟有倚靠《圣经》的教训,方才有效。如果我们留心《圣经》的教训,我们当牢记:上帝所给予我们的才能,不是我们自己本有的,乃是上帝的恩赐,若有人因此骄傲,即是忘恩。保罗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其次,我们在认识自己的过失以后,我们必须谦虚。只可虚怀若谷,不可昂然自得。另一方面,我们曾被训诫,对别人的特长必须尊重——即是上帝所给予他的。若我们抹煞上帝所赐他人的荣耀,那不过是徒然表示自己是如何地卑鄙。我们也不要重视别人的过错,但也不可以诌媚怂恿他们的过错,乃是要以仁爱培植他们,而不是侮辱他们。凡与我们有来往的人,我们都要以礼貌、友爱、谦虚和温柔的态度对待他们。因为我们除了以自卑敬人的精神待人,再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能使我们达到真正的谦和。

实行那寻求邻舍利益的本分是十分困难的事!除非你完全牺牲自我,抛弃私人的利益,你就无法执行这个任务。若你不否认自我、一心爱人,你怎能实行保罗所说的爱呢?他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13:4-8)。我们非得做到不寻求自己的利益不可,可是我们的本性在这方面不能帮助我们,因为它总是驱使人只爱自己,而不关心他人的利益。但《圣经》教训我们,我们无论领受上帝所赐的什么恩惠,须注意一个条件,就是把这恩赐施于教会公共的福利上。所以对恩赐的合法使用乃是把它白白地转给别人。我们知道,我们所享受的一切幸福,都是上帝的宝藏,上帝把这幸福交付我们,为的是要我们成全邻舍的利益。但《圣经》还有更进一步的说明,它把这事与身体各肢体的能力比较。各肢体的力量不是为了自己,也不能作为本身之用,却是与别的肢体互相为用,共同促进全身体的利益。因此,信徒所有的才能,都应为弟兄效力,把自己的利益和教会共同的福利打成一片。所以我们应该以此作为仁爱的尺度,就是凡上帝所给予我们的,我们必施之于邻舍,我们只是那恩赐的管家,以后须向主人交账。要把上帝所给予我们的作合法分配,必须以爱的法律为准则。我们不但要时常把增进他人福利看为与增进自己的利益相关联,而且要把他人的福利看为比自己的福利重要。《圣经》教训我们,我们从天上所领受的恩赐,当依法律所规定的办法处理,虽关于极小的恩赐,上帝在古时也作同样的吩咐。祂吩咐人民把初收的谷物先奉献给祂,郑重地声明:任何恩施若不首先奉献于上帝,即行自作享受,是不合法的。若上帝所赐给我们的恩赐必须等到我们亲手再奉献给祂,才算是分别为圣。那么,忽略了那样的奉献,就是大罪。若你欲以奉献来充实我主,那是徒然的事。正如《诗篇》的作者所说的:“祢是我的主,我的好处不在祢以外”(诗16:2),可是你可以将奉献施之于“世上的圣民” (诗16:3),因为施舍被称为一种圣洁的奉献,可知,照福音所行的仁爱,和律法下的奉献是相符合的。

再者,为避免我们以行善为苦(恐怕很容易如此),必须加上使徒所说另一特性,即“爱是恒久忍耐,不轻易发怒。”上帝吩咐我们对所有的人行善(参来13:16)。若从人的品德论,他们多数是不配受的,但在这里《圣经》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原则,要我们不注意人的行为,只注意他们里面的上帝的形像,对这形像,我们应该敬爱,特别对“信徒一家的人”,更当如此,因为在他们的身上,上帝的形像已由基督的灵所恢复。所以凡需要你援助的人,你不可拒绝。比方说他是一个异乡人,上帝所给予他的记号,应该是你所熟知的,为这原因,祂不许你轻视你自己的骨肉(参赛58:7);比方他是一个可鄙或无价值的人,但上帝却施恩以自己的形像给他;比方你对他原无责任,但上帝仿佛认他为祂的代表,而你因上帝所赐的无数和重大的恩典而对祂有了责任,因此也对他有责任;比方他不值得你为他费丝毫的力量,但因为上帝的形像从他表现出来,就值得你牺牲一切了。纵使他非但不值得你的任何宠爱,甚且对你侮辱,使你发怒,虽然如此,你也不能不把他放在你的仁爱的怀抱中。你可以说他应受与此不同的待遇,可是主所应得的是什么呢?当祂吩咐你饶恕人们的一切过犯,祂的命意即是要把这些过犯者交付给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达到那非常困难,而且似乎是反人性的教训——“爱那恨我们的人”(参太5:44),和“以德报怨”,“为咒诅我们的祝福”(参路17:3-4)。所以我们应当牢记:不可思想别人的过恶,却要想到他们所有的上帝的形像,他们的罪过已为这形像所遮盖,因为这形像是美丽和庄严,不由得我们不伸出仁爱的手去怀抱他们。

如我们不履行爱的责任,我们就不能克己节制。要履行爱的责任,不但是在外表上实行,乃是要从爱的基础上出发。一个人或能在外表的行为上履行一切爱的责任,却和行爱的正道相去甚远。你看见有些人非常慷慨,但他们的施与不免带着骄矜的态度和无礼的言语。我们在这不幸的时代已陷入于灾害的景况中,多数人不肯施与,纵有施与,也都是趾高气扬。这样的腐败,虽在异教徒中亦不容许。至于基督徒,除了和颜悦色、平易近人,并以彬彬有礼的言辞待人以外,还有其他的需要:首先,他要设身处地地为不幸的人着想,要同情他的遭遇,把他的处境当作自己的处境,庶几能以恻隐之心,援助他们宛如援助自己一样。抱着这种态度帮助弟兄的人,非但不至于骄矜无礼,而且不至于轻视他所要帮助的弟兄,或觉得获得他帮助的弟兄是欠了他的债似的,却是出于自然,正如身体的各肢体扶助一般,为使一个有病的肢体康复,其他各肢体均须努力帮助,这样的帮助,不算是对另一肢体的特别担负,而是符合自然律,是义不容辞的。他虽履行了一部分责任,不可以为自己已完成了全部职责,好像那富有的人往往因捐了一部分财产,便以为自己已尽了全部责任,把一切其他责任推给别人。反之,每人都要自己反省,不论自己怎样伟大,总是邻舍的债务人,对他们当尽力爱护,不受限制,除非他们能力有所不及。

让我们把克己的主要部分,就是我们已经提过与上帝有关的克己再加说明。关于这一层所已经有了的讨论,无重复的必要,只说那足以使我们习于宁静和忍耐的就够了。《圣经》告诉我们,为求今生的安宁,我们当抑制自己的情感,一心顺服上帝的旨意,让上帝管束我们的欲望。我们追求金钱与名誉,争取权力与虚荣的热忱和贪心,都是很大的。同时,对贫困、闭塞、微贱,我们则非常厌恶,只想逃避。因此我们知道,凡倚靠自己理智去规定生活的人,他们由内心斗争所引起的不安是何等严重!一方面他们以各种方法和各样努力,寻求各种贪婪和野心的目的物,换一句话说就是尽力逃避贫贱。基督徒欲避免陷入这样的罗网,就当遵循下述途径:第一,除了上帝所赐的幸福以外,不要渴慕或追求其他的幸福,对上帝所赐的幸福却须完全信赖。倚靠肉体的力量,或由毅力,或由勤劳,虽足够追求名利,但这一切都是空虚,若不是主赐福,我们的努力对我们实在无益。反之,只有上帝所赐的幸福,虽经历各种困难,才真能引导我们走上幸福之路。我们虽可以不经过上帝的道路而得到多少名利,正如我们每日所见到的,有许多不虔敬的人,他们得了高名厚利,但凡在上帝咒诅之下的既然不能享受丝毫的幸福,所以那不是上帝所赐的幸福,至终无不变成大害。凡使人更苦恼的,我们决不可追求。

所以,如果我们相信一切可羡慕的幸福都是在于上帝之恩,若无上帝之恩,前途必有许多灾殃;那么,由此推论,我们不应热衷于名利,不论是倚靠自己的才智,抑或仰赖他人的宠眷,或由于侥幸的机会,都是不好的。我们只可遵行上帝所指示的,按照祂所指示的方向走,接受祂为我们所安排的。这样,我们必不致以非法的行动,欺骗和不轨的卑鄙行为,或侵犯邻舍的方法去追逐名利,却只追求那些不使我们离开正当之路的利益。在欺骗、淫邪和不义的行为中,谁能希望得着上帝之恩的帮助呢?既然只有思想纯正行为正直的人才得着上帝的帮助,凡想得着这帮助的人必须避免各种邪恶。其次,我们必感觉到一种约束,使我们不至有贪财的炽欲和好名的野心。谁敢希望从上帝得到援助去做违反圣道、追求与上帝旨意相反的事物呢?凡是上帝所咒诅的事,决不能得到祂的帮助。最后,若我们所成就的不符合我们的愿望,也当忍耐,不可咒诅自己的境遇,因为我们知道,这等于埋怨上帝;人们的贫富荣辱,都是祂一手所安排的。总之,我们既信靠上帝,就不至以卑污不正的手段去争取虚空的名利,也不会把一切幸福都归功于自己的勤劳和运气,却只承认上帝是幸福的惟一泉源。假如别人的事业非常发达,而自己的进步很少甚至退步,他当比一般俗人更能安贫乐道,要在贫困中寻求安慰,比在权势旺盛的时候更要处之泰然。因为他须想到他的事业是上帝所安排的,这对他的得救大有益处。大卫的道路即是如此,当他跟从上帝,服从祂支配的时候,他自称是“好像断过奶的孩子在他母亲的怀中……重大和测不透的事都不敢做”(参诗131:1-2)。

一个虔敬的人应该宁静忍耐,不只是对上述事例如此,对现世生活的其他方面,都要有同样的态度。一个人若不把自己交给主,以至使一切生活受主旨意的支配,就不算是真的克己。一个人若有这种心情,那么,不论他的遭遇怎样,他决不感觉到自己是不幸的,也不会因自己的命运而埋怨上帝。这种态度是必要的,因为我们所遭遇的意外是无数的。我们常受各种疾病的侵袭,有时候遭遇瘟疫,有时候遭遇兵灾,有时候天降冰雹,毁损了收获,酿成凶年,使我们穷困,父母妻室儿女和亲属相继死亡,我们的房屋遭遇火患。这种种不幸的事使许多人不是咒诅生命,怨叹自己的出生,便是埋怨天地,咎责上帝,亵渎地说祂是如何地不公平,如何地残忍。但一个信徒倘遭逢不幸,仍应该思念上帝的仁慈和祂的父爱,若他因为自己至亲的去世而深感生活的寂寞,他仍将感谢上帝,思想主的恩典必眷顾他的家,不叫他的家荒芜。设或他自己的庄稼为霜雹所摧毁,立将受饥荒的威胁,他也不因此灰心失望或怨恨上帝,却仍旧存信心,相信我们是在祂庇护之下,我们是祂牧场上的羊(参诗79:13)。虽在饥荒的时候,祂也必为我们准备粮食。如果他为疾病所苦,他亦不因这病痛而不耐烦,怨恨上帝;当他一想到是上帝的公义与仁慈,反将加强了他的耐心。最后,不论遭逢什么,既知道这是由于上帝的安排,自必以感恩的态度欣然接受,绝不抗拒祂的权威,对这权威,他已经把自己的一切完全交付了。一个基督徒不当像异教徒,把一切患难和灾害都归于“命运之神”的摆布,认为埋怨“命运之神”是很愚蠢的事,因为他是盲目和无知的,对于善与恶同样地加以伤害。反之,虔诚的人都知道只有上帝是惟一的审判者,所有一切的吉凶祸福,无不是由祂支配,祂所给予人们的祸福都有定则,并不是无意识的举动,乃是出于公义。


(选自作者著《基督教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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