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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罪死(马太·亨利)

“向罪死,脱去旧人”,《罗马书》第六章2-13节对此用了几种表达方法。

我们必须不再在罪中活着(参罗6:2),我们不能像从前的我们一样,或行从前所行的。我们从前的时候已经够了(参彼前4:3),尽管没有人能活着不犯罪,但是,感谢神!人可以不在罪中活着,不再把罪作为他们的根本而活在罪中,不以罪为生:这就是成圣!“使罪身灭绝”(罗6:6),住在我们里头的败坏就是这罪身,由许多部分和肢体组成,这是要用斧头砍下的根。我们不但要停止行恶事(这可以通过外部约束的影响,或其他动机而达到),不但要从心中驱除罪恶的偶像,我们一定还要削弱、摧毁罪恶的习惯和倾向——“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6:6)。很肯定,钉死那原罪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那些行为上的本罪。使罪身灭绝,尽管在那地还存留着迦南人,然而以色列人却不再作他们的奴仆。是罪身令主耶稣挥动祂的权杖和铁棒;使罪身灭绝,那轭就被折断了。将暴君伊矶伦毁灭,被摩押人欺压的以色列人就得解救。

我们当向罪死(参罗6:11),就像压迫者的灭亡是一种解脱,被压迫者的死更是如此(参伯3:17-18)。死亡是使那疲乏之人得安舒的一纸文书。因此,我们必须要向罪死。若是服从罪,遵行罪,看重罪,满足罪的愿望,这就正如那死了的人服在他那严厉的主人之下——就像那垂死的人对他从前的各样消遣不再关心一样,我们也要对罪中之乐不再牵挂。那死了的人已经告别了他从前的伙伴、交际、事业、享受和工作,不再是他从前的那个人,不再行他从前所行的事,不再拥有他从前所拥有的。死亡带来巨大的改变,成圣也要在人里头带来这样的改变,它砍断了所有和罪的联系。不要容罪在我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我们顺从它(参罗6:12)。尽管罪可能还是一个在逃犯,尽管它可能还会像暴君一样压迫我们,然而不要容它作王。不要让它制定法律,操纵集会,指挥兵权;不要让它成为我们里头最重要的东西,受它的操控。尽管有时我们会被罪所胜,但是我们决不要顺从罪的私欲。不要让罪的私欲辖制你,不要甘心顺从它。“顺从身子的私欲”(罗6:12),这是指身子,而不是指罪。罪潜伏在满足身体的私欲当中,并迁就它。“你们必死的身上”(罗6:12),这个用词是有含义的;因为这是必死的身体,快快归回尘土,因此不要容罪在它身上作王。是罪令我们的身体必死,因此不要顺从这样的敌人。

我们不要将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参罗6:13)。肢体被败坏的本性当作工具加以利用,借此满足肉体的愿望;但是我们不能随从这滥用。身体上的各肢体的被造是何等奇妙可畏;它们被魔鬼利用,给罪作不义的器具,按着罪性作犯罪的工具,这是何等可惜!不义是向着罪的;罪恶的举动证实和强化了罪恶的习性;一件罪生出另一件罪,就像开闸泄水一样;因此要远离,不要沾染罪。肢体可能会因着试探泛滥,被迫成为罪的工具;但是不要容它们成为罪的器具,不要如此认同。“向罪死”是成圣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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