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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牺牲的瓦器(约翰·麦克阿瑟)


保罗在新约圣经中提到死亡,大约有45次之多。他通常是用希腊文的thanatos,这是名词,是将死亡视为事实讨论。但在《哥林多后书》第四章10节,他用的是现在分词nekrosis(“正迈向死亡”,dying),说的是人步向死亡的过程。保罗将自己的一生视为一个正迈向死亡的过程。他不是病态,只是认识到他此世生命的真正本质。他的观点并不抑郁,而是充满了盼望:“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腓1:21)。

身为一个平凡的瓦器,保罗知道自己是可以牺牲的,也乐意牺牲。在《歌罗西书》第一章24节,他写道:“现在我为你们受苦,倒觉欢乐,并且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他的意思不是基督苦难的赎价不足,或是他自己的苦难能为基督已完成的代赎工作加添些什么。他并不是以为自己受的苦对成就救赎有什么功劳。但就像他在《哥林多后书》第一章5-6节所说的,他受的苦能带来很多益处,尤其是为哥林多人:“我们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我们受患难呢,是为叫你们得安慰,得拯救;我们得安慰呢,也是为叫你们得安慰。这安慰能叫你们忍受我们所受的那样苦楚。”

换言之,他的牺牲终究都是为了他们的益处:“这样看来,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林后4:12)“凡事都是为你们,好叫恩惠因人多越发加增,感谢格外显多,以致荣耀归与神。”(林后4:15)“所以我为选民凡事忍耐,叫他们也可以得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和永远的荣耀。有可信的话说:‘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祂同活;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后2:10-12)。驱策保罗的,并不是什么受虐倾向或对受苦的酷爱,而是他对哥林多人的爱。

但保罗欢迎考验。他在《腓立比书》第三章10节表达了他最深的渴盼:“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

请记住,主耶稣在世上受的苦并非仅限于钉十字架带来的痛苦。祂也被残酷无情的敌人跟踪和追捕。祂在十字架上舍命前,时时都得面对死亡的威胁。我们受的苦完全无法和祂所经受的相提并论,我们也很少有人会蒙召忍受保罗所受的苦难(哪怕十分之一),但每个对主忠心的领袖都将分担一些基督受过的苦难。真正的领袖必定会乐意“同受苦难,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提后2:3),因为为基督的缘故忍受苦难是一项特权(参罗8:17-18),“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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