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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吃神的话,生命才有力量(慕安德烈)

“我得着祢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祢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耶15:16 )在这节经文里提到三件事。得着神的言语——这只会临到那些殷切寻求的人。接着是吃——把神的话吸收进去,当作个人所需的食物。“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路4:4)。然后要欢喜快乐——“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地。”(太13:44)先得着,吃下去,接着欢喜快乐。“我得着祢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祢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 。这里的中心是“吃”。寻找、得着是在吃之前,欢喜快乐则在吃之后。得着的惟一目的和作用是吃;欢喜快乐的惟一原因与生命泉源也是吃。在内室的隐密处,何等需要做这件事——“就当食物吃了”。吃神的话与得着神的话之间的区别,好比桌上的面包与收藏在谷仓里的小麦的区别。除非一个人每天吃身体所需的面包,否则所有播种、收割、收藏所付出的殷勤劳苦,所有悉心照料而得的丰厚赏赐,均与他无益。在得着、收割、收藏的过程里要求份量多、速度快。但在吃的过程里却恰恰相反——每次吃的份量要少,细嚼慢咽,持之以恒。你是否知道如何把这些应用在晨更的读经里?你必须借着慎思得着神的言语,好贮藏在心思和记忆里,供自己和别人使用。在这过程里,通常会带来极大的喜乐——收割与得胜的喜乐,得着财宝与克服困难的喜乐。但是我们必须记得,只有借着吃,才能带来属天的生命和力量。一个人拥有满仓小麦而不食用,并不会使他得着滋养。同样,一个人对神话语的知识深感兴趣,并不会使他得着喂养。“我得着祢的言语”是第一步,“就当食物吃了”才会带来欢喜快乐。那么究竟什么是“吃”呢?农夫看见小麦长大了,很欢喜这是属于他的,但除非他将食物吃下去,吸收,消化,进入他的血液里,成为他的骨、他的肉,否则仍得不着营养。每次所吃的量也不能多,一天吃两到三次即可。这就是吃的律。真正有助于灵命健康成长的,不是看我从神的话语中收集到的真理有多少,也不是看我对读经的兴趣与成就,以及观察力、领悟力的增强。绝非如此!这一切通常不会使人变得更加属灵,也不会让人具有基督耶稣的圣洁与谦卑。我们需要别的。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约4:34)。

让我们不要贪多,先试着去吸收份量少一点的灵粮,比如新生命所应遵循的某条明确的诫命或职责,用意志和爱,安安静静地领受,整个人向这条诫命降服,并且在主耶稣的大能里,许下实行的心愿,然后去做。把它吸收到里面的最深处,成为生命的要素与成分,这才叫吃神的话。对于真理和应许,也应抱同样的态度;你所吃的都化为自身的一部分;在生活里,不管你走到哪里,它都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由此你可以明白,收藏于谷仓的小麦和放置桌上的面包有何等大的区别。读经亦然,收集圣经知识是一回事,借着赐生命之灵的大能,把神的话吃进心里又是另一回事。你多么需要遵循吃的律,这律和得着的律迥然不同。你可以收集谷粒,贮藏起来,供好几年用,可是你不能一次吞下大量的面包,供数天之需。每天你只需要摄取一天的食物,而且一天不只一次。同样,吃神的话必须少量摄取,每次只能照一个人所能领受和消化的分量摄取,而且天天如此,年年如此。惟有这样吃了神的话,我们才能说:“祢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 。乔治·穆勒(George Muller)曾提到他在读经上学会一件事:他读神的话,要一直读到里面觉得欢喜快乐后,才会外出开始一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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