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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是迥别之路(宾克)

在新约《圣经》中,“十字架”代表的是确认无疑的实在。首先,它代表了世人的“憎恨”。上帝的儿子第一次来到世界不是为了审判,而是为了拯救;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救赎。祂满怀着恩典和真理来到世界。那时祂不断地服侍人:帮助需要帮助的,喂饱饥饿的,治愈有病的,释放被恶魔所附的,使死了的复活。祂满怀着无限的怜悯,如同羔羊那样温顺,那样清洁无罪。大喜的信息也随着而来。祂寻找被人赶出的,向穷人布道,但不轻视富人;祂赦免罪人。可世人又是怎样对待祂的呢?又对祂报以什么样的“欢迎”呢?他们藐视并且厌弃祂(参赛53:3)。于是祂说:“他们无故地恨我”(约15:25)。他们渴望流祂的血。他们不满足用通常的办法处死祂。他们要求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于是,“十字架”表明了世人对耶稣基督的憎恨。

正如古实人没有改变过肤色,豹子没有改变过斑点一样,世人丝毫未变,他们仍公开敌视耶稣基督。因此《圣经》写道:“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上帝为敌了”(雅4:4)。直到我们离弃世俗的那天,我们才有可能与基督同行,才有可能与基督相交。要与基督同行,就要分担祂所受的凌辱。“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来13:13)这就是摩西所做的(参来11:24-26)。我所行的越是与主耶稣相近,就越是被世人误解(参约壹3:2),就越被他们嘲弄和憎恨(参约15:19)。想同世人保持一致,又想同圣子相交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背负起”我的“十字架”意味着我将坚忍因拒绝“效法”这个世界(参罗12:2)而招致的仇恨。但当我沐浴于救主的微笑中时,这世间的非难又算得了什么?

背起我的“十字架”意味着心甘情愿地把生命交托给主。对于恶人来说,主耶稣的死是他们操纵的谋杀;但对主耶稣本身来说,则是一种心甘情愿的献身,把自己的生命作为祭献给上帝。同时,祂这样做也是对上帝的顺服。在《约翰福音》第十章18节里,基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为什么祂要这样做呢?紧接下来的话语告诉了我们祂这样做的原因:“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十字架是基督顺服的最完美的证据。因此,祂是我们效法的楷模。我们再一次从《腓立比书》第二章5节看到:“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在以下的记述中我们看到父所爱的子取了奴仆的形像,而且“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现在基督徒的顺服应当与主耶稣的顺服一样——是自愿的、欢喜的、毫无保留的、持续不断的。如果顺服导致了羞辱和苦难,指责和损失,我们一定不要退却,而是要像坚石一样去面对。“十字架”不仅是基督徒信心的目标、门徒身份的标志,也是管理基督徒生活的准则。“十字架”代表着对主的服从和奉献:“所以弟兄们,我以上帝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罗12:1)。“十字架”代表着为别人服务和遭受苦难。基督为多人舍弃祂的生命,所以祂的跟随者也应该心甘情愿地做同样的事:“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3:16)。这是基督受难带给我们的必然结果。我们被要求照主所行的去行,成为祂苦难中的同伴,在祂的事工中成为同工。因为主耶稣虚己(参腓2:7),我们也必须如此。因为祂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太20:28),所以我们也须如此。因为祂不求“自己的喜悦”(罗15:3),所以我们也必须如此。因为祂总是为别人着想,我们也必须如此:“你们要记念被捆绑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内。”(来13:3)“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5)。类似的话语我们还能在以下的经文中找到(参太10:39;可8:35;路9:24,17:33;约12:25)。当然,像这样的重复是为了让我们注意基督这一说法的重要性。

借着基督的死,我们才能得永生,我们也必须如此做(参约12:24-25)。我们要像保罗那样能说出这样的话语:“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徒20:24)。在这个世上为满足自我而活的人,会永远失丧他们的生命;而那种恨恶私利并且服从主耶稣基督的,将要保守生命到永远。

(节选自作者著《十字架与自我》,标题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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