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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效法基督(爱德华兹)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14:21

如果我们看见一个人一生都跟随基督,效法基督,努力舍己归荣耀给基督,扩展基督的国度和利益,那么,理智会告诉我们,这正是爱基督的有力证据。与之相反的,是一个人只是口头上说自己爱基督,描述自己有这样那样的内在体验,他感到自己里面的爱多么强烈,他如何如何热爱基督,但他在实践中并没有效法基督,并且当他需要为基督牺牲的时候总是后退,不参与扩展基督的国度;每当需要他为基督舍己的时候,总有各种托词。

同样,如果一个人在分享他的体验时说,他如何厌弃这个世界,看到世界不过是虚空的虚空,一切在他看来都算不得什么,并表白自己愿意为基督舍弃一切,呼天喊地为自己作证,可是他在实践中却趋炎附势,把属世的东西看为宝贵,极不情愿为了慈善和敬虔的目的奉献金钱,钱财从他口袋中出来好像心头滴血,这样的人无论怎么表白爱上帝,都是不可靠的。

但是,还有另一种宣信的基督徒:他们话虽不多,但实际行为表现出愿意随时为基督舍弃世界,只要世界妨碍他们履行宗教责任,他们就选择后者,只要有机会促进基督徒和众人的利益,他们就自由地奉献。理智告诉我们,后者厌弃世界的证据才是最令人信服的。

如果一个人在上帝和众人面前存谦卑的心而行,言谈举止表现出忧伤痛悔,在遭遇不幸的时候保持忍耐和顺服上帝,为人处事温柔和蔼,那么显然这就是真谦卑的证据。另一个人只是谈论自己如何感到自己毫无价值,上帝如何降卑他,使他躺卧于尘埃,如何虚心,看见自己是虚空、肮脏、可鄙等等;然而他的行为却表现得好像自认为是最好的基督徒,理应称为城里所有基督徒的头,并且自以为是,趾高气昂,刚愎自用,不能忍受哪怕一点点反对或批评的意见。那么我们就能肯定一点:在这个人心里,实际行为的地位比不上口头的告白。

再举一些例子,如果一个宣称自己相信基督的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出怜悯别人的悲惨处境,愿意与他们一同负轭,愿意与他们分享自己的财产,并且愿意为了他人身心的益处,而放弃舒适生活并忍受不便;而另一个人只是常常说自己感觉内心如何充满爱,他如何同情别人的灵魂,他内心如何为他们受苦,他如何感到自己由衷地爱仇敌和怜悯他们,可是他的行为却显得非常自私,吝啬,小气,一切只顾自己,不关心邻居,善妒好争,难道前者不是显然比后者更有爱心吗?那些偶尔情绪激动的人,可能以为自己愿意为上帝付出,愿意奉献更多,忍耐更多,并且会热切而自信地表达这样的意愿,但他们真实的内心远远不是这样。很多人在情绪高涨的时候,甚至相信自己愿意为了上帝的荣耀而死。转瞬即逝的情感能轻易制造廉价的言语,而嘴上的敬虔比手上的圣洁更容易伪造。基督徒的实践是代价高昂、极其费力的。基督徒所必须的舍己及引向生命的窄路不在于言语,而在于行为。假冒为善者可以很容易地学会像基督徒那样说话,但他们很难学会像真圣徒那样活着。

所以,在基督徒周围的人眼里,基督徒实践显然是基督徒具有真敬虔的最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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