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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要活出来(莱尔)

“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19-21;参约壹2:3-6


一个人是否真的爱基督,是否遵守主基督的诸般诫命是最好的检验。伯根(Burgon)指出,“这就等于宣告说,主并没有把圣徒忧伤的心灵和哭泣的眼睛看作是他们爱祂的证据。顺服才是主所选定的最好检验。”这是一条至关重要的教训,基督徒必须常常牢记在心。对我们来说,真基督徒的标志不是能够谈论基督教,谈得酣畅淋漓;而是要持之以恒地照着基督的旨意去行,行在基督的道路上。美好的感情和愿望若没有行动相随,不仅毫无用处,甚至还会伤害人的灵魂,叫人的心灵刚硬——讲得越欢,伤得越深。不付诸行动,只是心中有感动,会使我们的良心逐渐僵死瘫痪,失去能力。活出来、行出来,才是得蒙上帝恩典的惟一的真正的标记。哪里有圣灵的运行,哪里就有圣洁的生活。谨守我们的脾气、语言和行为,不断努力照着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所教导的原则去生活,这才是我们爱基督的最好明证。当然,对于这些说法,我们绝不能歪曲误解。我们一刻也不要猜想说,“遵守基督的诫命”就能拯救我们。就算是我们最好的行为,也仍旧有百般的瑕疵;就算是我们已经竭尽所能,也仍旧是一个软弱无用的仆人。“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弗2:8)。但是,当我们持守一类真理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其他的真理。我们相信基督的宝血,同时也必须不断地在爱中顺服基督的旨意。主所配搭在一起的东西,门徒就一定不要把它们分开。

我们承认自己是爱基督的吗?那就让我们身体力行。那位说“祢知道我爱祢”的门徒,就得着了“你喂养我的羊”的责任。其意思就是:“你要去行,成为有用的人,要以我为榜样效法。”(参约2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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