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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神的律法为乐(司布真)

律法仍然必须落实在我们个人对属灵和福音的理解上。也许你会说:“这怎么可能呢?”我用使徒的话回答你:“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8:3)。借着圣灵,基督已经做成并且也正在“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4)。借着重生,律法得以成就。当人重生时,就有一个新性情放在他里面。这新性情爱慕神的律法,随之,完全地遵从律法。每一个人重生时,神将一个不能犯罪的新性情安置在他里面。他不能犯罪,是因为他是从神而生的。这是从永生父神所生的新性情,有神的灵内住在里面,与他同在,赐力量给他。那是光,那是纯全的,是圣经所称“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既然不能朽坏,就是无罪的,因为罪是会朽坏的,并会败坏一切所接触的。使徒保罗描述他内心的冲突时,说道:“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7:25)。他同意律法是好的,表明他是站在律法这边的,虽然他肢体里的罪引诱他犯罪,但他的新性情却不容让他如此行,并使他对罪深恶痛绝,以致深陷在这样交战的捆锁中大声哀求。新生的灵魂喜爱神的律法,有着难以抑止、渴求全然美善的生命,除非臻至完全的顺服并可以像神自己一般,否则永不会止息。这始于重生的那一刻起,并且不断地持续成长下去,直到最终臻至绝对的完全。这要在那将来的世界中实现;哦!律法在那里将得以成全!直至人能完全地守全律法,否则律法就不会让那人进入天国,但每个信徒都会在那完全的景况里。我们本性中的所有渣滓都会被炼净,犹如精金,成为圣洁将是我们在天堂的喜乐!在那里,我们将不会弃绝任何一个诫命,我们内心会了解神荣耀与卓绝的旨意,并且意志也会与祂契合!我们不会再认为诫律是严酷无情的,它们会成为我们自己的意志,正如它们是神的意志一般。圣洁会成为我们的特质和喜乐,神也不再像现在这样常常要求我们舍己,到那时就不再有任何舍己的要求了。我们的本性也会与神圣洁与良善的本性、心思全然地一致,以致律法会在我们里面得以成全。而我们将披戴羔羊宝血洗净的义袍,站立在神面前,毫无瑕疵、玷污、皱纹!那时,我们永不朽坏的生命将会永远尊崇主的律法。哦!我们将何等以律法为乐!如今我们重生的内心,以神的律法为乐,但到那时我们复活的身体,将永永远远以成为神义的器皿为乐!复活的身体没有其他的胃口、渴望和任何会使灵魂迷失的需要,而我们的身、心、灵都将完全与神的心意契合,让我们引颈渴想这一切吧!然而,除了相信主耶稣以外,我们永远无法获得这一切!靠着遵行律法,永远无法臻至完全的圣洁,因为外面所行的并不能改变我们的本性,但借着信靠主耶稣基督和祂圣灵赐福的工,我们可以臻至完全的圣洁!我深信这会成为我们荣耀的颂歌:“天地都要废去,但神的道和律法却要存到永永远远,哈利路亚!哈利路亚!阿们!”(参太5:18;彼前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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