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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没传这样的福音(约翰·麦克阿瑟)

《圣经》真理一直面对“处境化”的压力,要把福音信息因时制宜,以迎合以自我为中心的文化。我们别以为这是什么新鲜、崭新、新奇或进步的反应。其实只是新的后现代版本的“不谈主权的福音”信息。

多年来就一直有些人企图淡化主耶稣的信息。已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在《耶稣所传的福音》没有出版之前,在某些福音派圈子里就有人极力主张并赞成,传福音时最好避免提及主耶稣的主权。明显地,他们认为宣告耶稣的主权即相当于传讲靠行为得救——因为祂的主权明确要求人顺服,而顺服本身很自然被看作行为。他们辩说,甚至只是稍有鼓励人顺服(例如,与主同时被钉在十字架的强盗,临死前简单地忏悔顺服;或撒该主动提出赔偿欺诈人的钱)之心,就是靠行为得救的宗教。为了不让福音信息沾染到任何靠行为得救之嫌,某些福音派领袖坚持,向不信者传福音时,无论如何都不可包括耶稣是一切之主的真理。不要督促未信主的罪人悔改。有关作门徒的代价;恨恶自己罪的必要性;基督呼召人舍己,命令人来跟从祂;以及(特别是)所有尊祂为主的信息,在传福音时都被有系统地删除掉。成圣完全变成可有可无的选项而已。他们发明一个全新的族类——“属肉体的基督徒”——以便解释为何某人自称信耶稣得永生了,但内心和生活方式却没因此有变化。

在多数福音派的观念和做法上,整个福音最终只缩减到一个简单的点子:耶稣是一位慈爱的救主,很有耐性地等罪人来“接受”祂(或邀请祂进入他们心中),祂立刻就赐下永生——没有别的条件——只要答应就行了。

《耶稣所传的福音》提出(我认为是无可否认)简要一点:主耶稣没传那样的福音信息。祂呼召罪人相信的是悔改、顺服、遵行真理——包括祂是主的真理。这信息至今仍屹立不倒——当整个新的一代面对所谓“主权的争议”,以及试着找出合乎《圣经》的解答时,我在这本书中尽我所知地以最佳方式,来总结和表达出我所相信之主耶稣所传的福音。


(选自作者著《耶稣所传的福音》,蔡丽芬译,麦种传道会,标题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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