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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与自我(宾克)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


在探讨这节的主题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这句话中的一些词。“若有人”:指所有想与主耶稣同行,并且想聚集在祂旗帜下的人们而言的。“若有人要”:是一个分量很重的希腊词,它不仅指愿望,而且也指满有决心去达到目标。“跟从我”:如同一个仆人服从他的主人,一个学生服从他的老师,一个士兵服从他的长官一样。“舍”的意思是“完全地舍弃”。“舍己”:就是舍去人有罪和败坏的本性。“背起”:不是被动地去承受或忍耐,而是主动地去承担,积极地去接受。“他的十字架”:这被世人嘲笑、憎恨,但却是一个真正基督徒的显著标志。“跟从我”的意思是像主耶稣一样生活——荣耀上帝。


这一经文的下文是最庄严,也是最令人感动的部分。主耶稣第一次向祂的使徒宣布祂将要蒙羞死去(参太16:21)。彼得大吃一惊地说道:“主啊,万不可如此!这事必不临到祢身上”(太16:22)。这表达了世人对此事所持的态度。世俗的人所追求的是私利、自我庇护,“自我拯救”正是这种观念的概括。但基督的教义不是“自我拯救”,而是“自我牺牲”。主耶稣从彼得的劝告中意识到了这来自撒但的诱惑(参太16:23),于是祂立即抵挡这一诱惑。祂转身对彼得说,祂不仅“必须”去耶路撒冷受难,而且祂的每一个跟随者也都“必须”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参太16:24)。在此,“必须”这一词所表达的迫切性在这两种情况之下是相同的。基督的十字架是罪人惟一的道路,但在生活中所有的基督徒都必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什么样的人才是一个基督徒呢?是不是世上参加教堂礼拜的任何教友都算基督徒呢?不是。是不是一个信奉公认教条的人?不是。是不是一个遵循一定行为模式的人?也不是。那么,怎样的人才是基督徒呢?基督徒是舍弃自我而接受耶稣基督为主的人(参西2:6),是担负基督的轭,并学习祂的温顺和谦卑的人(参太11:29),也是被召与上帝的儿子主耶稣基督“一同得份”(林前1:9),现在与主一同顺服和受苦,今后永永远远与祂一同得赏赐和荣耀的人。属于基督同时又为自己生活是不可能的。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做错。主耶稣说:“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7)祂一再声明:“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3)


基督徒的生活以舍弃自我为开始,并以治死自我而延续(参罗8:13)。当主耶稣恩召保罗的时候,保罗的第一个反应是:“主,祢要我做什么?”(参徒22:10)基督徒的生活可比喻成“赛跑”。上帝告知赛跑者:“当放下各样的重担,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来12:1)。“罪”是指热衷于自我,并且顽固地想要走自己的路(参赛53:6)。追随耶稣基督是摆在基督徒面前最伟大的目标、最终的归宿和最艰巨的任务。“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祂的脚踪行”(彼前2:21),而且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罗15:3)。通向这伟大目标的路上有很多障碍,主要的障碍就是自我。因此我们必须舍弃自我。这也是跟随主耶稣的第一步。


对人来说,舍己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舍己意味着完全否认人自己的义;意味着不再倚靠自己的行为换得上帝的悦纳;意味着完全地接受上帝的公义裁决。“我们……所有的义(即我们最好的行为)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以色列在这点上失败了:“因为不知道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上帝的义了。”(罗10:3)这与保罗所宣讲的截然不同,保罗说:“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腓3:9)。


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地舍弃人自己的智慧。“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太18:3)。“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看为通达的人。”(赛5:21)“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1:22),圣灵在一个人的灵魂中有效地运行福音是为了“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5)所以每一个基督徒应记住一句智慧的箴言:“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箴3:5)。


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地舍弃人自己的能力,意思是“不靠着肉体”(腓3:3),心甘情愿地顺服基督智慧的教训:“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15:5)。彼得就是在这点上失败的(参太26:33)。“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16:18)由此可见,重视《哥林多前书》第十章12节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拥有强大属灵力量的秘诀在于:认识到我们本身的无能(参赛40:29;林后12:9)。“要在基督耶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提后2:1)。


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地舍弃人自己的意愿。没有得救的人会常常说这样的话:“我们不愿意这个人作我们的王”(路19:14)。但一个基督徒的态度应该是“因我活着就是基督”(腓1:21),以此来荣耀主,侍奉主,讨主喜悦。舍弃我们自己的意愿,意味着要注意《腓立比书》第二章5节的劝诫:“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这句关于舍弃自己的意愿的话,又在《腓立比书》第二章6-8节得到进一步阐述。《圣经》又告诉我们:“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6:19-20),这是一个实在的认识。因此我们的态度应该像基督的一样:“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祢的意思”(可14:36)。


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舍弃自己肉体上的欲望。曼顿(Thomas Manton)说道:“一个人的自我就是一打偶像”,必须唾弃这些偶像。非基督徒是专顾自己的人(参提后3:2)。但那被圣灵重生的人会重复约伯所说的话,我是卑贱的,我实在厌恶我自己!(参伯40:4,42:6)关于非基督徒,《圣经》这样写道:“别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腓2:21),但关于上帝的圣徒,经上却这样记载:“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12:11)。上帝的恩典“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多2:12)。


基督要求祂所有的跟随者舍己,是指毫无保留、无一例外地舍弃,意思是:“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13:14)。舍己是要持续不断地去实践,而不是偶尔做做,正如《路加福音》第九章23节基督所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随我”。舍己应出于自愿,而不是出于勉强;是高高兴兴地去做,而不是勉勉强强地去行,如《歌罗西书》第三章23节所示:“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哦,那些把上帝的准则降低的人是多么地邪恶啊!那些自负地声称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会被祂的准则所谴责,因为他们所追求的只不过是那种随意的、只求肉体之欢的世俗生活!


“背起他的十字架”,这里并非把十字架当作一种信心的目标,而是指一种心路历程。当罪的罪债因主耶稣宝血的掩盖而被上帝赦免时,罪人也就因着信得到了称义的恩惠。但实际上,只有“效法祂的死”(腓3:10),我们才能享有祂钉十字架为我们带来的成圣果效。也就是说,只有我们真正把十字架应用到我们的生活中,在它的法则指导下调整我们的生活,那么我们才能战胜我们本性中那些根深蒂固的罪的势力。没有死就没有复活;没有“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4:10),也就没有实际的新生活。这“十字架”是基督徒的标志和证据。如何分辨一个人是否是主耶稣的真正追随者,不但要看他的信经是什么,而且要看他的“十字架”是什么。


在《新约圣经》中,“十字架”代表的是确认无疑的实在。首先,它代表了世人的“憎恨”。上帝的儿子第一次来到世界不是为了审判,而是为了拯救;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救赎。祂满怀着恩典和真理来到世界。那时祂不断地服侍人:帮助需要帮助的,喂饱饥饿的,治愈有病的,释放被恶魔所附的,使死了的复活。祂满怀着无限的怜悯,如同羔羊那样温顺,那样清洁无罪。大喜的信息也随着而来。祂寻找被人赶出的,向穷人布道,但不轻视富人;祂赦免罪人。可世人又是怎样对待祂的呢?又对祂报以什么样的“欢迎”呢?他们藐视并且厌弃祂(参赛53:3)。于是祂说:“他们无故地恨我”(约15:25)。他们渴望流祂的血。他们不满足用通常的办法处死祂。他们要求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于是,“十字架”表明了世人对耶稣基督的憎恨。


正如古实人没有改变过肤色,豹子没有改变过斑点一样,世人丝毫未变,他们仍公开敌视耶稣基督。因此《圣经》写道:“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上帝为敌了”(雅4:4)。直到我们离弃世俗的那天,我们才有可能与基督同行,才有可能与基督相交。要与基督同行,就要分担祂所受的凌辱。“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来13:13)这就是摩西所做的(参来11:24-26)。我所行的越是与主耶稣相近,就越是被世人误解(参约壹3:2),就越被他们嘲弄和憎恨(参约15:19)。想同世人保持一致,又想同圣子相交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背负起”我的“十字架”意味着我将坚忍因拒绝“效法”这个世界(参罗12:2)而招致的仇恨。但当我沐浴于救主的微笑中时,这世间的非难又算得了什么?


背起我的“十字架”意味着心甘情愿地把生命交托给主。对于恶人来说,主耶稣的死是他们操纵的谋杀;但对主耶稣本身来说,则是一种心甘情愿的献身,把自己的生命作为祭献给上帝。同时,祂这样做也是对上帝的顺服。在《约翰福音》第十章18节里,基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为什么祂要这样做呢?紧接下来的话语告诉了我们祂这样做的原因:“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十字架是基督顺服的最完美的证据。因此,祂是我们效法的楷模。我们再一次从《腓立比书》第二章5节看到:“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在以下的记述中我们看到父所爱的子取了奴仆的形像,而且“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现在基督徒的顺服应当与主耶稣的顺服一样——是自愿的、欢喜的、毫无保留的、持续不断的。如果顺服导致了羞辱和苦难,指责和损失,我们一定不要退却,而是要像坚石一样去面对。“十字架”不仅是基督徒信心的目标、门徒身份的标志,也是管理基督徒生活的准则。“十字架”代表着对主的服从和奉献:“所以弟兄们,我以上帝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罗12:1)。“十字架”代表着为别人服务和遭受苦难。基督为多人舍弃祂的生命,所以祂的跟随者也应该心甘情愿地做同样的事:“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3:16)。这是基督受难带给我们的必然结果。我们被要求照主所行的去行,成为祂苦难中的同伴,在祂的事工中成为同工。因为主耶稣虚己(参腓2:7),我们也必须如此。因为祂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太20:28),所以我们也须如此。因为祂不求“自己的喜悦”(罗15:3),所以我们也必须如此。因为祂总是为别人着想,我们也必须如此:“你们要记念被捆绑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内”(来13:3)。“凡要救自己的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5)。类似的话语我们还能在以下的经文中找到:太10:39;可8:35;路9:24,17:33;约12:25。当然,像这样的重复是为了让我们注意基督这一说法的重要性。


借着基督的死,我们才能得永生,我们也必须如此做(参约12:24-25)。我们要像保罗那样能说出这样的话语:“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徒20:24)。在这个世上为满足自我而活的人,会永远失丧他们的生命;而那些恨恶私利并且服从主耶稣基督的,将要保守生命到永远。


一个年轻的、有着光明前途的大学生,响应主的呼唤,用自己的一生在印度的最底层居民中侍奉着主。他的朋友们说,“这是个多大的悲剧啊!是在浪费生命!”是的,“失丧”仅是就这个世界而言的,但在即将到来的世界中,却会保守生命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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